请问“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更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湖北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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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湖北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整体迁入:

以成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研发机构的职工可办理调入手续。

以成建制形式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根据单位需求,在办理首批人员调津过程中,凭市 *** 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文件、市领导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批示、与滨海新区区域内各区人民 *** 以及开发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在保证调津人员中有70%以上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前提下。

对其余虽不具备我市引进人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条件,但原就在该单位工作、且迁入我市后单位仍然急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型人才,可同时予以调入,家属准予办理随迁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才引进

济南遴选面试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全市工程技术、档案、农业技术、新闻、文化艺术、党校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应专业、级别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只限于市直单位(含高新区、临空区、双峰山)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除外);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等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可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已按《关于开展2022年度孝感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孝市职改办文〔2022〕7号)申报专项评审的人员不得申报此次评审。

技能人才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 号)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

各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均按省职改办公布的最新修订试行条件执行。各系列、专业的具体申报条件可查阅省人社厅官网/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我市未单独设立中级起点职务考核认定委员会,符合中级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其中,申报评审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按照“考评结合”形式进行考核评定。

三、相关政策要求

(一)申报职数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总体要求,今年我市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严格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和单位评审推荐函(附件2)。

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中未纳入岗位管理的聘用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同时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 *** 人员。

(二)水平能力测试

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符合《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直接认定条件的和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除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通过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在有效期内的水平能力测试。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申报2022年度职称评审有效。

(三)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四)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按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执行,并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 *** 机构审核后,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查。原则上不允许资历破格。

(五)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5年的考核结果必须有一次为优秀等次(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准)。未实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考核情况证明。

(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

根据文件要求,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继续教育学分不作为我市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但作为职称评审的评价要素。

(七)申报材料截止和任职年限计算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和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同时报送纸质资料至用人单位。

2.单位公示推荐。将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在单位公开,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附件3)。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审核纸质资料,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3.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县(市、区)职改办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同步复核纸质资料。

4.市职改办复审。各推荐单位(部门)提供申报人员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岗位核定表》,报送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市职改办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中级

今年中级职称采取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网上申报地址:个人申报职称通过浏览器访问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浏览器访问进行审核。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

个人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先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相关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数据录入必须保证与评审表、花名册的一致性、准确性,数据录入错误将影响职称评审结果及职称资格证书办理,请务必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申报初级

初级职称仍按以往形式只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应同时上报经单位核实的《2022年度孝感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花名册》(可在“孝感职称” *** 群230158689里下载)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六、报送纸质材料内容和要求

申报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之一部分3至8项原件、第二部分原件装入小原件袋。之一部分第1、2、10、11、12项原件装入评审档案袋。余下部分原件和复印件编写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之一部分: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2022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推荐函》。

2.《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3.《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6.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2019、2020、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考核情况证明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其中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还须有审批部门盖章。

9.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10.经单位核实盖章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

11.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第二部分: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人员提交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 *** 机构在其申报档案袋醒目位置加盖公章。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

明人签字。

七、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5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8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八、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联系 *** :712.2702808、2702809

孝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湖北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湖北省人才引进政策2021

2017年湖北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积极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根据《 *** 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 *** 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黄冈市人民 *** 《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意见》(黄政发〔2013〕20号)和《黄冈市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黄人组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985”、“211”学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的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计划引进43人,其中:专技岗位29人、管理岗位14人。详见《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引进对象为:?全国重点高校(“985”、“211”学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③会计、金融、工民建、体育、音乐、医学和计算机类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引进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一类本科院校(具体岗位见《岗位表》)。

未在黄冈市辖区内参加实习实训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进入考察环节后须在黄冈辖区内参加实习实训一个月。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品行;④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⑥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② *** 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③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 *** 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④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⑤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⑥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分类参考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学位办〔2011〕25号)。

(三)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对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

(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在黄冈市区购买住房的,由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在黄冈暂无自有住房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黄冈市人民 *** 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意见,黄政发〔2013〕20号)。如市 *** 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人才公告在黄冈党建网()、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黄冈人社”微信公众号、黄冈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和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8:00至8月25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0日8:00至8月26日18: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8月20日8:00至8月30日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4)报名表、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9月6日8:00至9月9日8:00。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和《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2份)。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或与黄冈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 *** :0713-8355561)。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 *** 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 *** 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经批准免笔试的岗位,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工作日)到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

5、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黄冈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更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更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工作日)到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9月9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40-11:40《申论》;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至1:2。对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或者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计划引进1人的保留岗位,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全部进入笔试。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的岗位,免笔试。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须进行笔试(另行公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黄冈党建网()、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黄冈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上公告。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分值占比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引进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管理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引进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但未达到1:5的比例,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放宽至1:2。对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或者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计划引进1人的保留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5(含1:5,下同)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主管部门或引进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引进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引进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引进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引进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引进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更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成绩权重。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申论》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引进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申论》×70%)×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考生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上述方式进行。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引进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赴考察对象所在高校进一步延伸考察。考察时,考生须提供本人在黄冈市实习实训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五)上报审定。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拟定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确定人才引进名单。

(六)公示。

引进人员名单在黄冈党建网()、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黄冈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经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引进人才待遇。

3、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引进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引进聘用。

4、引进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市外或参加市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四、其他

本公告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 *** :0713-8612016(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2、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 黄冈市委人才办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

十堰市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引进人才数量

2022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97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十堰市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省驻市高校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省驻市高校岗位;已与十堰市辖区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自发布公告起前两年内在十堰辖区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相关人员,不得应聘市区企业岗位。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十二条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县级优秀人才评选机制,每三年评选一批县级优秀人才,给予1-3万元奖励;构建重点企业人才联络员 *** ,适时评选一批优秀企业联络员,每人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滚动评选一批人才工作联系点,对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建设完善、活动开展好的示范点,分层次拨给相应的企事业单位2-1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开展相关人才活动的工作经费。设立荐才奖励机制,对向用人单位推介,并由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省高层次人才ABC类,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把薪酬作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依据之一,满足用人单位支付的年薪高于漳州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5倍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可申报市级第四、五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除住房补贴外的相关政策待遇。促进人才有序流动,鼓励符合条件重点企业和高校科研人员“双向挂职”活动。逐步推行“凡晋必下”制度,把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对在山区乡镇(教育为城控区以外、卫生为乡镇卫生院的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满5年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年限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之日算起,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已享受安家、生活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职称评定与档案的关系问题:

首先,当初你毕业的时候档案没有处理妥当,以后要小心哦,尤其北京、上海等地,是不接受外地档案的。

建议你换一家人才,有的时候是因为你的比较麻烦,人才懒得给你做,所以就只能说推脱的话打发你,因为上海不接受外地档案,那么也就是说你的报到证上虽然写着上海的公司,但是实际你的人事关系没有在上海,那么也就是相当于死档激活,按过了择业期来做,然后改派到武汉即可,这个过程是比较多的,当然也都得由人才来办理,多问几家人才,有比较负责任的。因为你这个问题不是解决不了的,但是必须得有人才给你做才行。

评审职称是必须得有档案的,因为还得需要人才盖章的

2018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公告(109人)

2018年宜昌市夷陵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09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 *** 夷陵区委 夷陵区人民 *** 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加快建设人才改革先行区的意见》(宜夷文〔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年度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18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9人(拟引进岗位见附件)。其中,教育、卫计部门已实施专项引才计划,引进岗位、标准、程序及政策见专项引才公告。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及独立学院等毕业生):

1.全国重点高校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本科生、硕士生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下同),博士生年龄40周岁以下。有同类岗位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

3.身心健康,具备任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在夷陵区更低服务年限5年(博士更低服务年限8年)。

(二)成熟骨干人才:

1.正高职称人员或县级及以上专家、学术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的紧缺人才。

2.具有县市区以上或其他同类岗位任职经历和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具备任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在夷陵区更低服务年限5年(正高职称人员更低服务年限8年)。

同一岗位,有成熟骨干人才、高校毕业生同时报名的,优先考虑成熟骨干人才。

特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学专业为用人单位急需,且市场紧缺,公开 *** 难度较大)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和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引进程序

1.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采取3种方式报名:参加高校 *** 会现场报名(引才专班赴高校参加 *** 会安排请关注夷陵党建网);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与用人单位联系,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同意后报名(用人单位联系 *** 见附件)。应聘人员需填写《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初轮筛选。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员情况制定筛选标准,采取面谈或笔试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按不低于岗位数量1:3比例差额决定入围面试人选,对外发布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试考核。组建面试专班,面试官人选不少于7人,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经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书。如入围面试人选均达不到用人需求标准的,经面试专班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4.组织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5.组织体检。组织拟引进人选到指定医院和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6.审核同意。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7.学历学位验证。对拟引进人选学历学位等要素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8.公示公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9.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更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二)成熟骨干人才引进程序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 省 *** 办公厅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33号)第11条规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承诺服务年限5年以上的,可直接考核聘用。”成熟骨干人才引进按照专班考察、个别引进的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或与用人单位联系,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同意后报名(用人单位联系 *** 见附件)。报名人员需填写《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考核考察。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人员情况,组建专班对应聘的成熟骨干人员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拟考察人选,专项报告并经审批后,由相关单位联合成立考察专班,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报告,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

3.组织体检。组织拟引进人选到指定医院和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4.学历学位验证。对拟引进人选学历学位、职称等要素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5.审核同意。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6.公示公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更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四、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龄按政策连续计算,纳入组织人社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同等条件下,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评聘。

2.对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经协商后,可根据人才政策发放学位津贴和安家费。

3.引进特别急需紧缺专业(所学专业为用人单位急需,且市场紧缺,公开 *** 难度较大)硕士,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分年度发放安家费、学位津贴或租房补贴。

4.引进人才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优先安排入住公租房,入住条件及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配合,成立全区引才专班。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引才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六、时间安排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 2018年4月20日17∶30报名截止,报名人数不足规定面试比例的单位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面试及考核时间安排由用人单位确定。原则上2018年5月15日前所有单位完成面试考核任务。

七、严格管理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间,若发现引进过程中引进对象有造假虚报行为,或试用期内有违法违规、重大失职行为,可解除引进协议;若发现工作能力与工作岗位不相适应,可调整至其他相应岗位。

八、其他事项

(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2017-2018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夷陵党建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 *** 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考核。若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 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 *** :0717—7823609

监督 *** :0717—7712380

附件: 2017-2018年度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 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