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有哪些职称

水利局的职称分别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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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湖北省]湖北水利厅职称科,湖北水利厅总工程师

湖北省水利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 *** 、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发布工作。

(二)规划科技与信息化处。

拟订全省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省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省管和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拟订全省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组织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推进全省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 *** 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省水利工作的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协调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四)水资源处(对外使用“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名称)。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组织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组织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五)财务处。

组织编制省水利部门预算;承担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七)建设处。

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指导、组织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八)水库处。

承担全省水库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大坝安全鉴定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并进行监督检查。

(九)水土保持处。

承担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农村水利处。

组织协调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农村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湖泊和灌区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安全监督处。

承担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组织开展省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城市防洪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内设综合处、防洪调度处、抗旱与减灾处。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水利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湖北省水利厅副总工是什么行政级别

正处级。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27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不含 *** ),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副厅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级)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1名(含副总工程师、副总规划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水利工会主任、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