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省份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可以一证两用?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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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湖北省]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吗

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了明确。

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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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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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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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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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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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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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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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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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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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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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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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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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是职称证书吗?是哪一个级别呢?

共设四个等级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分别为: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初级职称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是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等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那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我为大家整理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了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欢迎阅读!

评审条件

1、学历及毕业年限要求湖北资格证与职称并轨:中专或技校毕业6年、大专毕业3年,本科毕业1年,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社保。

2、专业要求:对照《初级职称系列表格》,按毕业的对口专业评审。

3、社保要求:评审前在广州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

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2、学历鉴定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表;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大一寸白底相片两张(附上电子版);

5、社保历史缴费明细原件扫描件,到户口缴纳社保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盖章或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陆查询打印、在线申请盖章,必须打印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

6、填写《广州市初级职称评审认定信息表》,具体参照《初级职称系列》表格。

评审时间

每个月均有安排评审认定,当月15日前提交资料,2个月内出证;当月15号后提交资料,3个月内出证,特殊情况除外。

职称评定相关问题解答

职称的定义(什么是职称)?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反应各行业各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提高福利津贴最有效的凭证,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取得职称证书还可用于挂* 获取经济报酬,用途甚广。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公有制职称与非公有制职称的相同点与区别?

公有制职称(俗称国有)与非公有(俗称非国有)职称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优资教育整理仅供参考,如遇国家政策相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1、发证及认证单位:发证单位没有区别,都是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称专管部门发证和认证的。评审认定单位不同,公有制评审认定单位一般都是公家单位,且只针对本单位内部人员进行评审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如电力局内部有专门电力系统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发证的。非公有制单位一般都是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评审认定发证盖章的(如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证书使用效率:没有区别,从职称相关的国家政策层面上是全国通用,具有同等使用效率,非公有制企业取得的职称到企事业单位同样使用。无论是取得公有制职称还是非公有制职称,有些省份有些单位企业会对外省评审认定的职称证书认可度不高,所以当地评出来的证书原则上只能在当地使用,跨省后能不能使用具体要看当地主管部门如何对待。

3、享受待遇层面:公有制企业有职称与没有职称的.福利待遇相关很大;在一些单位,尤其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职称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非公有企业也注重职称等级,但不是硬性规定,工资待遇与个人的能力水平与工资业绩挂钩。

4、参加评审和考试:在申报更高级别的职称评审认定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上一视同仁,没有以公有制和私有制这么区分的。

5、评审条件及区别:公有制跟非公有制职称的主要区别在于评审组织不一样。在评审条件相差较大,非公有制职称基本上都是以业绩经验为主,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而公有制职称则需通过参加考试后,再提交材料评审。公有制职称需要考职称计算机和职称英语、需要发表论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需要提供业绩成果和工作总结。但非公有制的职称只是评审没有考试,不用考英语、计算机,也不用发表论文。目前尚无非公职称“转为”公有职称的条件,想要取得公有职称,就要符合公有职称评审条件,参加公有职称的评审和考试。

职称有几个级别?

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技术员级5个级别。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中小学教师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现职称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轨,对应关系:高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中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初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