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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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5周岁内,且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内,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45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
二、2017年人才引进落户天津,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住址必须和户口本一致,不能有一字之差)
2、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必须有)
3、《毕业证》原件;
4、《学位证》原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在学信网注册账号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被本市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8、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地址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凭证,落户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始档案复印件、结婚证等)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报备制管理要求,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
三、办理过程
1、办理人在本单位领取调档函。
2、办理人持借档函去存档案机构(当地人才中心)借调档案,并开具同意调出函,需要确定档案中有报到证和转正定级表。
3、办理人向本单位提供个人档案、同意调出函,个人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
4、办理人向本单位提供盖章完毕的相关登记表格、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劳动合同、人事 *** 协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天津社保缴费证明。
5、本单位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毕后通知办理人领取调令、户口准迁证。
6、办理人携户口准迁证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地开具户口迁移证。携调令回档案所在地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
7、办理人向本单位提供相关落户材料,包括:户口迁移证、人事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天津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人事 *** 协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和一张一寸相片。
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手续?
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
一、条件:
1、 正规院校本科毕业(之一原始学历);
2、 国家干部身份;
3、 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
4、 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原则:
1、 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
2、 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3、 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1、 档案须先放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
2、 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
3、 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
4、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先开具《商调函》;
5、 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6、 条件合格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加盖公章;
7、 上报到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8、 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
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湖北职称人才引进办理,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湖北职称人才引进办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湖北职称人才引进办理;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湖北职称人才引进办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 *** 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 *** ;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7、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 *** 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 *** ;
8、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9、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1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
12、《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3、近期体检表;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5、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
1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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