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可以申报职称吗?
不可以。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工勤岗是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而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具前述执业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技术部门管理的管理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专业技术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如财务部长必须具有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岗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政治工作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因此,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不可以申报职称。
扩展资料:
工勤岗位设置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三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工勤技能四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工勤技能五级。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普通工。普通工仅限现有职工,以后不得新增岗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达到取消普通工岗位的目的。
任职条件
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并取得高级 *** 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取得 *** 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取得中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取得初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未取得证书的工人只能受聘为普通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勤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分几个级
工勤一级、二级( *** )、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普工
相信我,劳资人员。
事业单位是什么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中国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以及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城市建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所等。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体制具有典型的计划特征———各类事业机构都为公立机构,资产都属国有; *** 决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注销以及编制,并对事业单位的各种活动进行直接组织和管理;各类事业单位活动所需的各种经费都来自于 *** 拨款。
在中国,事业单位可以是一个纯粹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具有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双重职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公司。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合而为一的常见方式。比如,国家体育总局是国务院直属局,它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前一块牌子代表国家机关,后一块牌子代表“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
湖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
评定分三个等级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每一等级有不同条件。助理级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分几个等级?
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从低到高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湖北省事业单位工勤职称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新补充的工勤非在编人员采用“三个统一”:
一是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必须在核定的行政附属编制限额内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经核准后,统一实行购买服务的管理方式,由用人机关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人员派遣协议,由派遣机构向用人机关派遣所需聘用人员,并明确派遣关系、合同期限、工资报酬、权利、义务等内容。
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并由用人机关、派遣机构对聘用工勤人员进行考核。
二是统一工资待遇。实行派遣机关统一为聘用工勤人员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执行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是统一财政定额补助。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非在编聘用工勤人员指标,参照漳州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人均收入标准及市直同类人员工资金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经费补助标准,每年年初由财政局经费一次性核拨到用人机关,并定期对补助标准进行适当标准。
补助经费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由用人单位自主支配使用。各机关单位须在核定指标限额内聘用人员,否则机构编制部门可削减或取消该单位的工勤人员指标,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以上内容参考 中央人民 *** 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百度百科-工勤人员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