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级职称报考条件,政策已变严,这些你了解吗?

武汉中级职称报考条件,职称证书,一年比一年难,可通过的人一年比一年少,因为符合要求的人也越来越少,所以趁现在你还可以申报,就要抓住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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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提交材料,我单位指导材料准备直至合格,由我单位上报人社局

1、学历:专科学历及以上(必须是学信网可查,或可做学历认证报告)

2、专业:工科专业

3、毕业年限:专科毕业满7年,或本科毕业满5年,研究生毕业满三年

4、武汉市助理工程师

以上是硬性条件,还有社保,业绩,论文等的要求,具体可以问宁老师 武汉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二、可申报专业

1、城市建设类:土建结构工程、建筑学、岩土工程、市政给排水、消防技术、风景园林、建筑预决算、工程测量、建筑给排水、水工环、建筑管理工程等

2、机电类:机械设计制造、电气技术、精密仪器、电气工程自动化、车辆工程、机制工艺设备、船舶工程、光学仪器等     武汉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具体专业以人社局申报专业目录为准,具体可问宁老师!

 

三、武汉市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工科专业

2、专科毕业满3年或本科毕业满1年

3、提供武汉工程类公司公章(我单位可协助)     武汉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评武汉市中级工程师必须要有武汉市助理工程师,如果还没评的抓紧时间,周期1-3个月左右!      武汉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2021年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证书何时下发

2021湖北高会领取时间3月10日起,

湖北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及正高级资格证书领证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正高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3月10日起工作时段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联系 *** :027-87313587。

三、领取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领证前请拨打联系 *** 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省会计考办领取证书、评审表和个人申报材料。

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证,复印件留存备查。单位集体领取高级资格证书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相关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5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回收销毁;评审申报材料(包括未通过人员)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销毁。

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武汉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湖北省]湖北武汉职称证书,湖北职称证书图片

武汉市工程师职称证可以换新版本的证吗?

可以换的但是要去相关的部门申请。持有由市人事局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后半年内,须申请换发新证书。

武汉哪里可以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1、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湖北武汉职称证书,又称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武汉职称证书

2、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湖北武汉职称证书你自己看看,魏(前面8375后面5998)走个途径。

3、我就这样过湖北武汉职称证书了网上可以查询是真的自己看着办。如果能帮到湖北武汉职称证书你望踩纳

之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 *** 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

第四条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