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师证好考吗?

如果考社工要符合一定的考试资格的,跟学历和工作年限有关,考初级社会工作师证(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就像上一位说的一样,难度还好,考两科,综合能力和实务,全部都是选择题,看完那两本教材的话,就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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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1959年以后出生,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两种证书:

《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属于民政部2007年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推出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时间、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社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社工资格证

社会工作师是中级职称吗

社会工作师不是中职职称。

社会工作师是什么:社会工作师是在社会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活动的专业人员。社会工作师的职业分类分为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初级、中级、高级、 *** 等职业层次划分。

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即颁发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合格证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教育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社会保障部即各自下属的对应的单位每年定期组织统一考试。

省级职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表现情况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适当降低业务等级(即教育部和人社部组织相应专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中级和高级岗位开展考试时间的规定)。

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设置及职责如下:

1.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高职(专科)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组织学生考核相关专业技能,负责制定并组织本行业专业技能鉴定的评价标准。

2.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所考核学生的社会工作专业技能进行评估、登记、审核和考核,负责制定本行业专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管理办法和考核工作人员考核标准。

3.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所考核学生的社会工作专业技能证书的评审工作,负责该行业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技能年度审定。

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学校发展情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当地 *** 的社会工作者做评审和初始备案工作。目前,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试确定实行全国统一划线、统一标准。

湖北社会工作者资格可直接对应职称

【导读】近年来,很多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的考生都知道,此证书和职称无缘,但是近日,湖北省发布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这对于大家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呢,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1、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明确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2、助理社会工作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师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社会工作师对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湖北省与职称形成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项目达到47项。据介绍,衔接制度建立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社工对应职称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壁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用人成本,推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社会工作师证有什么用?

问:社工证有什么用?拿到社工证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可以应聘哪些岗位?

答:一是公务员岗位系统;

二是设有社工岗位的单位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如学校、医院等;

三是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如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光荣院、军休所等;

四是群团组织,如共青团、妇联、工会、基金会、残联、红十字会等;

五是社区居委会;

六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

社工证报考条件如下:

(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注: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

报名条件中,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的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

[湖北省]湖北社会工作师职称,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