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管理办法(2017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林业管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采伐利用、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影响森林生态环境的活动,必须遵守《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应采取以下措施发展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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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和木材经营管理体制;
(二)组织全社会兴办林业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三)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造林绿化专项经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林业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四)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安排造林绿化资金,专门用于建设用材林、原料林基地和营造防护林、风景林、特种用途林;
(五)对森林资源采伐消耗实行全额管理,推行木材综合利用、节约代用和改能、改灶节材措施;
(六)组织制定林业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实行科技兴林。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的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第二章 林地、林权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依照《森林法》的规定,确认林地和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在全民所有的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所有权属管理使用该土地的单位;土地未明确管理使用单位的,林木由当地人民 *** 指定的部门或单位所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所有权属于集体。
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业事业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合作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属合作者共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个人承包宜林荒山荒地,其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个人所有的林木,允许继承和 *** 。农户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的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林木由集体与农户协商解决。第六条 林地和森林、林木权属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跨地、市、州、县的,由上一级人民 *** 或其指定的机关处理。第七条 征用和占用林地,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一)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防林、防护林、公路园林、森林公园、国营林木种子园和科研教学用的林地,因特殊情况需要征用、占用的,应当商得原批准设立该类林地的机关同意;
(二)伐除所征用或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征用或占用林地的单位必须凭批准征地的文件、伐除林木申请书和林木补偿协议书,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第八条 征用或占用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用或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苗木损失,除将伐除的林木和清除的苗木交所有者或使用者处理外,还应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伐除人工幼林,补偿全部造林投资及培育费;伐除人工中龄林,按主伐期出材量实际价值(按市场价格计算,下同)的70%补偿;伐除人工成熟林,按出材量实际价值的15%补偿;
(二)伐除天然林的,比照前项规定的标准补偿;伐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经济林的,可高于伐除人工林的补偿标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二倍;
(三)清除苗圃上的苗木,按苗木出圃时的产值补偿;
(四)不须伐除的林木、不须清除的苗木划归征地或占地单位所有的,除分别按前三项规定的标准补偿外,还应按林木的实际价值作价付款。第三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九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 *** 制定的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制定本地林业发展近期规划和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森林经营单位应按照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和以短养长的经营方针,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多种产业和林产品的深度加工。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 *** 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扶持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国营和集体林场的发展。对宜林荒山、荒地,鼓励国营、集体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兴办林场。
湖北省林业厅、湖北省森林公安局、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这几个单位的待遇如何?
林业厅是机关单位(公务员),森公局是林业厅下属的,也是公务员编制,副厅级单位。
林业调查规划院,是林业厅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正处级单位。
刚进去,一般应该都是科员级,就工资来说,“厅”和“局”应该差不了多少,“院”有可能是差额拨款的,工资方面(特别是福利)有一定自主性,不同的领导可能会有些差别。
湖北省林业厅历届厅长
湖北省林业厅历届厅长的顺序应该是:韩永、吴先金、祝金水、王海涛
2022年云南林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如何
2022年云南林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同意张永坤等68位同志具备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王红清等645位同志具备林业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2017年3月,中国国家林业局宣布,中国全国范围内已经实现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林业是指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林业在人和生物圈中,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从事培育、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且能持续经营森林资源,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2017年林业补贴政策
林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服务的重要任务。林业的补贴政策有哪些,林业补贴的项目是什么。我给大家整理湖北省林业厅2017职称了关于2017年林业补贴政策,希望湖北省林业厅2017职称你们喜欢!
2017年林业补贴政策
1. 国家林业方面资金主要用在哪些方面?
国家林业方面的资金共分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支出5大类,其中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和林业产业发展支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系最为密切。
2. 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包括哪些补助?
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包括天然林保护管理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3. 什么是天然林保护管理补助?
天然林保护管理补助包括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是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确定的国有林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管护所发生的支出。
国有林管护重点保障森林管护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是指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后安排的管护支出。
4. 什么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是指用于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
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自然保护区、森工企业等国有单位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和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
公共管护支出用于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监督检查和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5. 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包括哪些补助?
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包括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
6. 林木良种培育补助是什么?补助对象有哪些?
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包括良种繁育补助和良种苗木培育补助。
良种繁育补助是指用于对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储藏等方面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
良种苗木培育补助是指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国有育苗单位。
7. 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繁)种基地项目
申报主体:院所、企业
项目要求:主要是果树种苗(含砧木)繁育基地、茶树无性系种苗繁育基地。
果树区域性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茶树无性系种苗繁育基地要求500亩以上。
项目补贴:600万。
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项目
项目范围:苹果、柑橘、梨、葡萄、茶叶等。
项目要求:省级苗木繁育的主导企业,优先扶持合作社。
项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500万元。
8. 造林补助是什么?补助对象和标准有哪些?
造林补助是指对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营造混交林,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的补助。
往年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9. 森林抚育补助是什么?补助对象有哪些?
森林抚育补助是指对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开展间伐、补植、退化林修复、割灌除草、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生产作业的所需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给予适当的补助,抚育对象为国有林中,或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
往年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左右。
10. 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包括哪些补贴?
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包括湿地补助、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林业防灾减灾补助、森林公安补助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1. 什么是湿地补助,哪些方面可以获得补助?
湿地补助包括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退耕还湿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是指用于林业系统管理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含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的相关支出,包括监测监控设施维护和设备购置支出、退化湿地恢复支出和湿地所在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补助等支出。
退耕还湿补助是指用于林业系统管理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退耕还湿的相关支出。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是指用于对候鸟迁飞路线上的林业系统管理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给予的补偿支出。
12. 退耕还林补贴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补贴标准: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
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发放是由县级环林局会通过“一折通”(存折)方式兑现给农户手中。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 *** ,每亩之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额外补助:在一些地方除了中央下发的补贴资金, *** 还额外提供补助。
如山西省新出的2017年规定,对58个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山西省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800元,对退耕农户每亩增加3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山西省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500元,对退耕农户每亩增加300元。
13.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是什么?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是指用于林业系统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特种救护、保护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专项调查和监测,宣传教育,以及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补助等支出。
14.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有哪些?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是指用于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实施封禁保护的补助支出,包括:固沙压沙等生态修复与治理,管护站点和必要的配套设施修建和维护,必要的巡护和小型监测监控设施设备购置,巡护道路维护、围栏、界碑界桩和警示标牌修建,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补助等支出。
15. 什么是林业防灾减灾补助?包括哪些方面?
林业防灾减灾补助包括森林防火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和林业生产救灾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林业防灾减灾任务的基层林业单位。
森林防火补助是指用于预防和对突发性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等相关支出的补助,包括开设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购置扑救工具和器械、物资设备等支出,租用防火所需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支出,森林航空消防所需租用飞机、航站地面保障等支出以及重点国有林区防火道路建设与维护支出等。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是指用于对危害森林、林木、种苗正常生长的病、虫、鼠(兔)等重大灾害和有害植物的预防和治理等相关支出的补助。
林业生产救灾补助是指用于支持林业系统遭受洪涝、干旱、雪灾、冻害、冰雹、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之后开展林业生产恢复等相关支出的补助。
16. 森林公安补助是什么?
森林公安补助包括森林公安办案(业务)补助和业务装备补助。
森林公安办案(业务)补助是指用于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查处、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等支出。
业务装备补助是指用于森林公安机关购置指挥通信、刑侦技术、执法勤务(含警用交通工具)、信息化建设、处置突发事件、派出所和监管场所所需的各类警用业务装备的支出。
17. 什么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是指用于大熊猫、朱鹮、虎、豹、亚洲象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的补助支出。
18. 国有林场改革支出包括哪些补助?
国有林场改革支出是指用于补缴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国有林场分离场办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职能费用、对先行自主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省份奖励补助等。
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补缴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有结余的,可用于林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与改革相关的支出。
注意,国有林场改革补助为一次性补助支出,中央财政按照每名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万元、每亩林地1.15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各省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19. 林业产业发展支出包括哪些补助?
林业产业发展支出包括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
20.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是什么?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是指用于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单位,开展林木优良品种繁育、先进实用技术与标准的应用示范、与科技推广和示范项目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支出。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实行先进技术成果库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林业局另行制定。
21. 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是什么?有什么贴息条件?
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 *** 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
贴息条件为: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贴息方式: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
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
中央财政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林业贷款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贴息规模、贴息计算和拨付方式。
22. 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林权抵押贷款
国家规定:银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要对抵押林权进行价值评估。
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价值评估收取评估费;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
抵押贷款程序
(1)权利人提交新版《林权证》
(2)权利人提交书面抵押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林权情况、贷款额、金融资信证明等)
(3)权利人是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4)乡镇林业站在书面抵押申请上签署初审意见
(5)县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队现场评估, *** 评估报告
(6)提供金融部门的贷款协议
(7)金融部门提供单位注册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缴费,办理他项权证
贷款期限
(1)林农 *** ,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
(2)生态建设、速生林、油茶、能源林基地建设等,以及后续产业发展原则上为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3)林浆、林纸、林板、林油(电)一体化项目最长不超过 12 年
(4)若林地使用权系抵押人租用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人已缴纳林地使用权租金的年限减去已经营的年限
23. 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是什么?
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是指用于支持油茶、核桃、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及其他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的补助支出。
24. 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项目范围: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干鲜果品等名特优经济林示范建设。
(油茶、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长柄扁桃、林参、林药、林菌等,榛子、香榧、枸杞、红枣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
项目要求:企业两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合作社一年以上,社员数量不低于30人。
项目补贴:企业承担的,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鼓励扶持中央投资不低于3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国有林场承担的,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申报时间:9-10月份
25. 林业补贴资金是怎么分配和下达的?
采取因素法分配。
森林资源管护和国有林场改革两个支出方向按照各省工作任务、中央补助标准等因素确定补助规模,其余支出方向统一按照以下因素及权重分配:
(一)工作任务(权重50%),以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发展规划等确定的任务计划为依据。
(二)资源状况(权重25%),以国家林业局清查、调查公布的资源数量为依据。
(三)绩效因素(权重15%),以财政部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以及会同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
(四)政策因素(权重5%),以中央重大林业生态建设政策为依据。
(五)财力状况(权重5%),以不同地区财力状况为依据,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7月15日前,向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报送本省下一年度任务计划,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于每年10月31日前,按当年预计执行数的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省级财政部门,抄送国家林业局和各地专员办。
国家林业局于每年4月15日前,提出当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各省分配建议,函报财政部。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根据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安排、国家林业局资金分配建议函等,审核下达当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抄送国家林业局和各地专员办。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8月31日前,编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当年使用情况报告,以正式文件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备案,抄送当地专员办,作为预算监管、绩效目标监控、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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