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襄阳中级职称申报资料是什么?权得正

  湖北 襄阳 中级工程师申报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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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湖北职称评审目录,学历备案表,毕业证扫描件。

2、一年社保

3、两篇论文封面扫描件,目录,论文内容拍照,电子版

4、四份相关业绩证明以及公司盖章

5、聘书合同,在职证明

6、一份相关专业专利发表

湖北 襄阳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湖北职称评审目录: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湖北 襄阳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湖北省]湖北职称评审目录,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017湖北省高校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外语能力要求

按照杭人专〔2007〕162号文件(文件见附件)中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人员,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成绩作为量化评审的内容。

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四、计算机能力要求:

凡年龄在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下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对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有效期一律至2008年12月31日止。该证书只能在一个专业技术级别评审时有效,评审通过之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证书上加盖ldquo;已评审使用rdquo;的专用章。

五、填报材料及真实性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申报对象要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正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评审材料由区、县(市)人事局、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经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及《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上报电子版。

2、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表》批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11)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要分册可从下面材料开始,并另附材料目录)

(12)论文、论着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着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1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1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2)《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5)《破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及证明材料2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着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武汉教师职称选什么学科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对象为湖北职称评审目录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湖北职称评审目录,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符合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湖北职称评审目录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时还应提供审批手续。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公立学校

1.在编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逐级报上级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2.非在编教师。在湖北职称评审目录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所在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各区受理点见附件1)审核,经区职改部门同意后申报。

(二)非公立学校

在我市非公立学校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学校所在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审核,经区职改部门同意后申报。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组建部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鄂职改字〔2021〕1号)要求,原在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省直)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学校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所在区审核同意后逐级申报。其中,中央在汉单位(含部属高校附属学校)必须到省职改办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后,方可在我市参加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教师评审(非乡村教师定向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5号)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乡村教师定向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执行。乡村教师通过定向评审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须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5年。具体评审条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按照鄂人社职管〔2020〕5号、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相关规定,聘任一级教师职务在编教师,尚未聘任专技八级岗位,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且聘任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的,在符合规定破格和越级聘任条件且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由2名以上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推荐(申报乡村教师定向评审,由2名以上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职改办审核并报市职改办审核,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四、申报数量控制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经主管单位和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职改办备案后方可推荐申报。各区可结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际,在全区中小学校范围内统筹推荐申报高级教师评审。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 *** 、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申报乡村教师定向评审时,不受申报控制数限制。

五、专业申报目录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申报人员按照《武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专业进行申报。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从专业目录中选择申报学科,按规定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市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二)单位审核推荐。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身份、岗位、工作经历、教学课时量、业绩材料等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申报人原件核查申报材料,确认申报对象符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且无禁止性申报评审职称的情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高级(正高级)教师代表、相关业务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议组,制定不低于或高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将推荐结果和推荐对象的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4)、近5年课表、聘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5)、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6)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评审表上“单位意见”栏目,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出具《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凡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未按程序公示推荐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逐级审核。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对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市集中审核受理点审核。

(四)破格专审。严格破格申报逐级送审核查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者应填报《破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8,A4纸张正反打印),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属在编教师的最后还应报送至市职改办批准。

(五)转评审查。因工作需要,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达到高级教师申报条件后,可申报转评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应填写《非本系列职务平级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附件9),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最后报送至市职改办批准。

(六)乡村教师定向评审。各区教育、职改部门严格界定范围,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完成乡村中小学校清单目录动态管理,防止乡村教师定向评审范围扩大化,并事先报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市职改办备案。申报时应填报《武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乡村教师定向评审)》、《乡村教师定向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材料一览表》、《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推荐表》(附件10),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

七、申报方式、内容与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

(1)申报人于2022年11月14日~11月21日登陆网址,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准确上传附件,推送至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于2022年11月23日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网址,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3)各级主管部门于2022年11月29日前完成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人信息经职改部门推送到高评办。

2.有关要求

(1)网报时“从事工作岗位专业”栏选项,乡村教师定向申报高级职称的,选“乡教高”,其湖北职称评审目录他教师选“通用”(即正常评审)。基本信息页面中,现工作岗位在编人员填写专技几级岗位,双肩挑人员填写管理几级兼专技几级岗位,非编人员按职称填写(一般填写一级教师),行政职务栏必填(如无党政职务填“无”,不得为空)。教育经历、工作业绩、业绩成果页面填报完成后,附件上传页面应上传盖章扫描的教师近5年课表、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4)、聘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5)、在编在岗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审核公示报告(附件7)、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推荐表(附件10,仅限乡教高人员)、免水平能力测试推荐表(附件11,仅限正常评审中的申请免水测人员)。

(2)网上申报录入信息及上传附件必须准确真实,并与提交的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及其它纸质评审材料一致。

(3)申报人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审核,逾期将无法操作。

(4)网上申报平台关闭后,评审材料均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开通申报渠道,也不再受理补交材料,未录入系统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纸质材料申报

凡经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同意受理材料的各主管部门、区人社(职改)部门对报送的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集中统一报至市高评办评审材料受理点,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报送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武汉市常青之一中学综合楼4楼。

纸质申报材料及要求,具体见附件12。

八、评审结果查询

评审结果通过武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查询。

九、评审缴费

申报人员先须正确填写电子版《武汉市人事考试院2022年职称评审缴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4),认真核对填写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避免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缴费及接收票据,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交主管部门汇总。主管部门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将汇总缴费信息统计表提交高评办。申报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核验通过后,申报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APP直接完成评审缴费(操作见附件15,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供申报人下载打印。按有关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