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中级会计职称放发电子证书!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切实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质效。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入口在哪儿:
实施范围
从2021年度开始,全省范围内经各有关单位批准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
实行职称电子证书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发放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原纸质证书因遗失、损坏、证书信息有误等情形需申请补发的,按程序审核、录入相关职称信息数据后制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使用效力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可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
更多关于注册中级会计师相关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2021年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和周期是什么?
2021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时间是什么?
下面由文海网校的邹老师为你解答
湖北省中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1.全日制专科毕业7年或者本科毕业5年
2.函授专科毕业8年或者函授本科毕业6年
3.工程类相符专业
4.近3-5年工作经历业绩证明3-5个
5.本人配合参加水平测试或答辩
湖北省中级工程师评审周期:
1.一年两次考试计划,一般是3月和9月出考试计划,4月11月考试
2.考后一周左右出公示,在当地人社局官网5-7天
3.出公示后两个月左右下发资质版证书
湖北省中级工程师验证方式:
1.纸质版证书、红头文件、评审表
2.致电人社局查询(区号+12333)
3.企业发函查询
4.到当地人社局拿证书窗口查询
2021年湖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2021年湖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信息: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报名方式
我省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核时,按以下要求选择报名地点: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报名时间
全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30日,每天8:00-20:00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
小编根据历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预计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2020年11月份进行,报名简章将于10月份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时间节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湖北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希望能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请大家及时在本平台进行查看哦!
2021年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证书何时下发
2021湖北高会领取时间3月10日起,
湖北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及正高级资格证书领证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正高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3月10日起工作时段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联系 *** :027-87313587。
三、领取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领证前请拨打联系 *** 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省会计考办领取证书、评审表和个人申报材料。
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证,复印件留存备查。单位集体领取高级资格证书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相关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5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回收销毁;评审申报材料(包括未通过人员)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销毁。
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武汉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疫情一线人员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1、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一、抗疫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1、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二、抗疫医护人员子女加分政策:
1、湖北省 2020 年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 10 分、参加高考者同批次优先调整专业 ;
2、河南也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 10 分;
3、山西大同为援鄂医护子女中考成绩加 30 分等等。
三、抗疫一线人员界定:
1、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
2、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 *** 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