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2020修订)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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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第四条 省人民 ***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政策措施的落实。

市(州)、县(市、区)人民 *** 确定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 *** 统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省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 *** 统计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数据和信息,反映中小企业发展运行状况。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社会化信用信息征集、查询、披露、评价、奖惩等信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提高信用服务和监管水平。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八条 省人民 *** 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中小企业科目,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扩大规模。

市(州)、县(市、区)人民 ***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扩大规模。第九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采取贷款贴息、 *** 购买服务、资助、奖励等方式安排使用,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由省人民 *** 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使用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 *** 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应当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第十条 省人民 *** 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市(州)、县(市、区)人民 ***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坚持市场化运作,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高成长、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有关部门应当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第十二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优惠利率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第十三条 支持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通过落实专营机制、设立专营机构、网点服务升级以及发展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等方式,向县域和乡镇延伸网点和业务,提高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本省地 *** 人银行应当积极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本省地 *** 人银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创新和完善上市服务指导体系,促进更多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 *** 对中小企业上市、发行债券中产生的评级、审计、担保和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费用给予补助。

中级工程师职称谁知道要多少钱,是在哪评定的

中级职称简称“工程师”。一般由各级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机构评审认定。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代评职称一定要看单位是否正规,清楚是否有协议保障,山西地区评一个初级的费用也就是1500-2000不等,中级在4000-5000不等的价格,如果遇到漫天要价的机构一定要三思而行。

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之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人民 *** 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方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将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市、州、县(区)人民 *** 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 ***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通过公共 *** 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中小企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第五条 中小企业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依法经营和纳税,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第六条 县级以上财政预算应当依法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预算收入状况予以安排,并逐年增加。第七条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创新,补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部门提出使用计划并指导实施,财政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第八条 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收益、捐赠和其他资金组成。

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 *** 制定。第九条 省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全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省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上述基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

中小企业出口创汇较多的大中城市,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当地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副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应当给予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扶持。第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指导下,对中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鼓励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增强资本实力,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和合作金融组织。第十一条 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性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第十二条 鼓励典当业和融资租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和中长期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的直接融资。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根据国家信用担保行业准入条件,安排一定资金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 *** 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当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化运作。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企业出资组建信用担保机构;鼓励中小企业组建互助担保机构,开展互助担保。

省人民 *** 出资的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主要以市、州、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服务对象。第十四条 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对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对符合条件、已经办理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应当优先给予贷款。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中小企业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合理安排。中小企业占用耕地,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能够开垦出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不再缴纳耕地开垦费。

[湖北省]湖北中小企业促进局职称,湖北省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