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如下)。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一、北京地区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4、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 期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二、河北省

凡符合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03]41号)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辽宁省

(一)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以上(时限计算到评审年度当年12月31日,下同);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经济、审计、统计,下同)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7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以上;

上述会计师资格指1992年8月1日前评审合格(大专学历除外)或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合格者。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突出业绩

1.企事业会计管理。

⑴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业务能力,在取得会计师资格以后,曾制定本行业、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已付诸实施;能够解决会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⑵主持大中型建设开发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起草、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实施后取得显著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⑶组织或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制定起草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⑷在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实行股份制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等工作中,做出贡献,帮助单位取得重大效益。

⑸深化会计改革,依据会计准则,提供公开、真实、准确会计信息;开发计算机财会软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 *** 等,获得较好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和现代管理成果、优秀学术成果奖。

2.会计中介服务。

⑴具有广博的经济、法律、会计知识,很强的会计专业才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担任主任会计师或高级项目经理,主持指导会计查账、资产评估、验证资金业务,取得显著成绩。

⑵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能够本着独立、公正、客观原则,依法执行查账、验证、评估业务,对企业审计、评估提出意见,出具报告,并能规避风险获得有关部门确认,经得起检查。

⑶注册会计师为社会培养会计人才;编写大专以上教材,讲授课程;担任企业会计顾问,承担会计咨询服务;解答财会疑难问题,取得良好效果,赢得客户信赖。

3.会计学术研究。

⑴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形势,积极组织会计专家学者投入到会计学术和相关科学研究领域,有一定成就,并及时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学术成果奖。

⑵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⑶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地组织调查,推动会计改革和会计市场竞争,为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依据。

⑷组织省、市范围内的会计学术交流、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新的财会理论信息,并取得一定成效。

⑸组织有关财会专家进行智力服务,取得成效;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财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做出贡献;为社会进行多项有关会计业务技术的4.会计编辑。

⑴有较高的经济理论知识、会计专业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水平。

⑵掌握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对编辑出版提出过很好的建议和改进意见,实施后获得较好的效果。

⑶多次担任重要文稿的责任编辑,复审和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和编辑中的疑难问题。

⑷1年至少撰写刊物评论和高水平的专业性文章1至2篇,获得广大读者的良好评价。

5.会计培训。

⑴掌握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和财会队伍现状,编制合理的培训计划,根据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在促进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方面取得成绩。

⑵编写或主持审议具有大、中专水平的财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被采纳实施。

⑶担任一、二门具有大中专以上水平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讲授任务,授课量不少于150课时。

⑷提高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人员的水平,指导进修、实习和论文写作。

(三)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大专院校学报(含增刊)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经济、会计、财务方面专业学术论文,并在报刊目录中按主次顺序排列出作者姓名、登载文章页码。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得优秀论文奖(限1篇)。

2.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人专业著作或译著。

(四)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无重大违纪问题。

(五)参加国家、省级经济类外语B级考试合格。具有大专以上外语专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或男55岁、女50岁以上,可以免试外语。在县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以降低一个档次;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考试成绩,不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参加国家、省级人事部门组织的高级计算机考试合

格;45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免试计算机,大专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或县(含县)以下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不强调计算机考试。

四、江苏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04年12月底。

五、浙江省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六、福建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会计师(审计师)资格证书。

七、江西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等12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2]31号)中《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条件。(赣人发[2002]31号)文件可在“江西财政”网()查询。

八、山东省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 *** 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4、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会计师或经济、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考评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后要继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2、3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2、不具备上述学历要求的财务会计人员,取得会计师等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其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嘉奖、记功等能证明其财会专业工作业绩突出的奖项,可视同为其年度考核优秀。下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1)在正式公开出版过的财会专业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累计达10万字以上;

(2)在省部级报刊上发表过2至3篇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

(3)荣获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3、取得会计师等相关资格,并在从事会计工作期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其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规定学历和资历限制,破格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1)在财务会计专业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含三等)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成果奖的主要研究人员;

(2)在正式公开出版的财会专业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累计达30万字以上,并被大中专院校采用作为教材;

(3)荣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三)机关分流人员的报名条件

根据鲁人职〔2000〕14号文件规定,凡在这次机构改革3年分流期间由机关分流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和外语资格的限制,依据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比照本单位同等情况的人员,参照上述报名条件,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因考试替考和评审材料弄虚作假,在2002年度考评中被处取消3年内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2003年度考评中被处取消3年内和5年内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不能报考。

九、湖北省

包括正常申报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二个层次。

(一)正常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晋升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显著;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2.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会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会计或财税经济专业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直接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大型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3.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或主持编纂并正式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五万字);或在国际、全国性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学术会上发表二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4.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国家级表彰一次以上者;或受到省、部级表彰二次以上者;或受到市、州级表彰三次以上者。

(三)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四)社会其它人员申报

1.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现受聘于企业和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考评,评取得的资格在受聘期有效,不与原单位工资、利待遇挂钩。

2.公务员中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考评,考评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3.为积极拓展评价服务领域,面向全社会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工作。从今年开始,凡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均可自由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填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审验盖章。社会流动人员的申报由各级人才交流和人才评价部门提供评价 *** 服务,负责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证。

4.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按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 间计算。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04年12月31日。

十、海南省

(一)考试报名条件。全省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担任会计师职务两年以上。

2、财经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县以上财政、税务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八年以上。

3、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资历,但同时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3项以上者:

(1)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荣获 *** 授予的省、部级以上会计工作荣誉称号者;或被授予地级市以上先进财务会计、先进财政税务工作者、优秀会计、优秀财税人员、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称号者。

(2)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地级市一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3)在省、部级以上财务、会计等学术会议上宣读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并收入论文集者;或在省级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3篇(其中国家级专业杂志上至少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材料经采用单位确认效果较好。

(5)在大、中型经济单位或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会计副科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6)设计开发过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评审机构评审合格的会计核算和管理软件,并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主要贡献者。

(7)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全科合格。

十一、四川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4、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 期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十二、重庆市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⒈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者。

⒉符合《重庆市破格推荐评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渝职改办[2000]39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之一者。

⒊有特殊贡献任职年限和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不足5年、在任职期间受到国家、省(市)、部级表彰,或区县级 *** 及市级综合部门表彰的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十三、陕西省

(一)《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见附件)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的基本条件。

(二)我省破格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任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会计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3)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教材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4)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

(5)主持完成省、部会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并被推广应用。

附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十四、宁夏 *** 自治区

暂无

十五、青海省

暂无

十六、新疆 *** 尔自治区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审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

湖北之声104.6广播有文字吗

湖北之声,湖北广播主频率,AM774、1404、FM104.6,全国更具实力省级新闻广播。直播湖北,评说天下。传递思想的力量。

新闻综合广播是湖北省3家主要新闻媒体之一,是湖北省委、省 *** 的喉舌,也是省内发射功率更大、唯一能够覆盖湖北全省的广播媒体。1949年5月23日,武汉解放后一个星期,武汉新华广播电台开始播音,揭开湖北人民广播事业的之一页。武汉新华广播电台后改名为中南人民广播电台。1953年5月1日,随着中南行政区的撤销,中南人民广播电台又改名为湖北人民广播电台。至今,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的发展已经50多年,在全省人民群众中拥有很高的威信。湖北电台现设有10个部门:办公室、总编室、新闻编辑室、新闻采访部、记者部、专题部、文艺部、技术部、 *** 部、广告部;还设有4个系列频道1个互联网站:经济频道、音乐频道、交通音乐频道、健康娱乐频道、湖北广播网。湖北电台现有在册职工300多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10多人。根据广播宣传工作需要,聘用、 *** 临时工作人员近百人。2000年初,经省委宣传部和省广播电视局批准,湖北电台在省直新闻单位中率先实施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中层以下干部实行了竞聘上岗。同时,对人员岗位和职责实行了核定。湖北人民广播电台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的发展更加突飞猛进。建台初期,湖北电台只有1套节目、1台20千瓦的中波发射机。现在,湖北电台共有5套节目,全天播音超过100个小时,电波覆盖面除神农架林区外可及全省范围。

[湖北省]湖北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湖北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地址

2002年之前大专毕业,学信网查询不到,能评定职称吗?

能。需要做学历认证。每个省都有学历认证办公室。

基本流程:

申请人到现场 → 递交申请材料 → 认证完成时短信通知并发送电子版认证结果到申请人预留邮箱。

国内学历认证申请的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 *** 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 *** 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上海市   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4楼 

天津市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教委院内三号楼)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3楼D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重庆市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河北省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配楼102室

河南省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人事考试中心大楼903室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副24号

吉林省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吉林省人才大厦1214室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大连市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辽宁省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房间620号)

山东    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201室(海尔路人才市场后楼)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

江苏省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08-E

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404室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129号3号楼1楼

浙江省   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办事大厅认证窗口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2楼服务大厅61-63号窗口

福建省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

安徽省   安徽省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政务服务中心C2区 教育厅窗口

江西省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一楼办事大厅

湖北省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号教育厅1412室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湖北省人才市场国际合作部

湖南省   长沙黄兴中路88平和堂商务楼12A楼12A02室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

湖南省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长沙晚报大厦2306室

广东省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七楼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

深圳市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人才大厦东座二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

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

山西省   山西省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北楼二层(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

陕西省  西安市药王洞153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甘肃省   兰州市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公大厅

新疆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

云南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10004,USA

香港   德辅道中272-284,兴业商业中心1601-02。

扩展资料

国内学历认证申请的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 *** 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 *** 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学历认证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本科还是专科院校?

武汉警官学院是一所本科院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为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先后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学校、湖北省警官学校等,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 *** 批准并报中国教育部备案设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3年湖北省司法学校、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湖北法制报社、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校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2009年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2015年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成为一体的办学实体。

                                 

据学校官网,校园占地总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开设8个系部,22个专业,有教师260人,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多人。

湖北省警官学校

1981年4月,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成立。

1984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 *** 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 *** 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警察学校。

1993年2月,经湖北省劳改工作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

1996年2月,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湖北省警官学校。

湖北省司法学校

1981年2月,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

1984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 *** 批准在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

1987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 *** 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司法学校。

合并发展

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 *** 批准,湖北省警官学校升格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5月,湖北省司法学校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并设立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

2003年12月,湖北法制报社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09年2月,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

2009年,被选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2011年,被选定为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

2012年,被选定为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

2015年,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成为一体的办学实体,同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

师资力量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教师260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7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2人,双师素质教师76人。

基础设施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有司法信息化ICT实训基地、司法鉴定、DNA鉴定、纹痕检鉴定、视频行为分析鉴定等实验室,还建有计算机 *** 实验室、光接入实训室、4G/5G通讯实训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心理测验技术实训室等100多个实验室,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个信息化平台的全智能教室、多功能警体技能训练场及湖北大学生驾驶员培训学校暨武汉市第三考场。

质量工程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5个,湖北省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法律事务、社区矫正、监狱管理、罪犯心理矫正、信息化管理

省级特色专业: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

                                 

科研成果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各类著作数十部。

馆藏资源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图书馆馆藏图书30余万册。

学术期刊

《警官教育论坛》是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主办的省级期刊,创刊于2005年,该刊主要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栏目,被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知网收录。

                                 

校徽

释义:校徽外形为正圆,由外至内,双圆组成;外圆上下分别为中英文校名标识;内圆以盾牌图案为主体,中间嵌入长城图案和“人”字校门造型,既突出警官教育特点,又彰显忠于国家、育人立人的办学理念;两侧以橄榄枝点缀,寓意追求和平、维护和平的信念;校徽由红白或蓝白二色构成,简洁明快;红色代表忠诚,蓝色代表博大,白色代表纯洁,与“忠毅博雅”的校训精神和谐统一。

校旗

释义:校旗由大红绸面、金黄字徽,或深蓝绸面、纯白字徽构成;校名(专用字体)垂直居中,水平居右校占旗面长4/5,校徽置校名左上角;校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3:2,大号规格2800×1920㎜,大号规格2400×1600㎜;校旗杆套为白色。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

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联系 *** 和联系方式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教务处 *** 如下:教务处办公室为0719-8262401、教务科为0719-8238604、教学与教学研究科为0719-8260147、实践教学科为0719-8207984、学籍管理科为0719-8207934。

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简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是一所具有深厚工程背景、全国唯一以汽车命名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也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坐落于世界著名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

一、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1972年依托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组建的工人大学,1980年更名为二汽职工大学。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正式命名为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原中科院学部委员孟少农任首任院长。198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4年列入机械工业部院校序列,2006年底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划归至湖北省人民 *** 管理。2008年被国家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优秀学校,2011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2016年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顺利通过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项评估。2018年入选教育部“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首批高校。

二、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824亩,校舍建筑面积28.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图书馆总面积1.68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80余万册,电子图书总量百万余册。

三、人才培养

学校以成果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着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现有在校本科生9216人,在校硕士研究生202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4200余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6个,其中;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个专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和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专业,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称“产业计划”)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湖北省综合改革专业。学校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线公开课。拥有1个国家级汽车产业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个省级创业学院。与企业联合共建校外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152个,其中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6个。

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着力打造“汽车特色”系列学科竞赛,支持在校大学生参加汽车造型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智能车竞赛、汽车方程式大赛等62项竞赛。尤其是东风商用车公司赞助的我校 “东风HUAT车队”在2012年、2015年、2017年“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上摘得总冠军,并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在德国举办的国际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近三年,学校学生获得省部级奖励1000余项,其中国家一等奖99项、二等奖195项,获奖学生达2500人次;学校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近三年来,学校创业基地入孵创业项目200多个,参与创业人数达400余人,营业额近1000万元。获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企业29家,市级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企业达34家,孵化出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类企业。2010届车辆工程专业毕业生王江创办了蓝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年产值近1000万;2012级材料学院学生闫生杰创办几维 *** 科技公司,天使轮估值500万。

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

学校在汽车、机械、材料、电子等方面具有较突出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现有1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湖北省特色学科,2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工程(车辆工程)、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控制工程)、 工程管理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研究生教育经历了近30年的探索积淀。早在1988年3月,国家教委下达了由清华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吉林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和东风汽车公司(简称“五校一厂”)参加的“应用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途径多样化”的研究课题。同年9月首批招收的26名学生进入我校学习,经过四年的产学合作教育,取得显著教育成果。学校先后与 浙江大学 、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 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30余人,博士研究生5人。1995年,经湖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2014年6月,共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4人。学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7年6月,首届独立培养研究生毕业,毕业研究生就业率100%。

五、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917人,其中专任教师566人。高级职称234人;聘请“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4人、楚天学子2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1人,组建“东风学者”团队4个,选聘“彩虹学者”7人,湖北产业教授5名。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湖北省 *** 专项津贴专家4人、以及湖北省新世纪人才工程、十堰市“车城英才奖”获得者、十堰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等15人次;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教师”、“十堰市劳动模范”、“十堰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20余人次。有100多名东风汽车公司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作为 *** 教师深度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