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1月5日到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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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湖北省]湖北银行初级职称报名,湖北省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是什么?关于初级会计师你了解多少?

自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之后,初级会计师证书就成为了众多会计人的“上岗证”,那么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是什么?关于初级会计师你了解多少?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是什么?

目前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还没有公布,根据往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通知,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更多详情请点击

关于初级会计师你了解多少?

初级会计师又称助理会计师,是指是会计行业的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师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初级会计师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设有《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一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方可获得初级会计资格合格证书,是考生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证书之一。

更多详情请点击

关于初级会计报名工作单位的填写

工作单位及职务如实填写即可: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填单位名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工作单位”。还有一种填写 *** 就是填写原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

工作单位分为 *** 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其中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单位、民营单位、私营单位、合资单位、外资单位等。

工作单位的共同特征和必备条件:工商登记,通过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事业单位要获取事业法人资格, *** 单位是国家批的。这也是“经济实体”的重要特征。

工作证明的用途:

1、申请签证使用;

2、申请信用卡/贷款使用;

3、就业考试、资格考试;

4、职称评定;

5、申请生育险报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工作证明

关于2020年安徽省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入口你清楚了吗?

关于2020年安徽省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入口你清楚了吗?各位小伙伴,你想要报名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吗?你想要知道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入口是什么嘛?关于这些问题,不难,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入口: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报名缴费系统为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时间:

全省初级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注册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2月5日。

注意:2020年报名入口已经关闭,想要报考初级会计的小伙伴请关注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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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有关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

沈阳地区网上补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9日。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沈阳考区)报名简章

时间:2009-10-19 15:10:51 浏览量:15473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规定,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具备报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五、考试报名时间和原则

沈阳市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前审方式(即报名时系统自动审核报名条件)。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原则(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为沈阳)。

(一)报名时间

1.网上集中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0日—30日;

2.网上补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9日。

(二)集中报名缴费时间及地点

1.缴费时间:2009年10月21日—2009年11月2日

2.现场办理缴费确认地点具体如下:

(1)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22704418现场缴费需登陆网站财会之窗 预约时间)

(2)和平区北四马路24号(八一剧场体育馆二楼23418006)

(3)沈河区盛京路25号(区 *** 南楼3303房间24843631)

(4)大东区津桥路20号(区 *** 415房间88531924)

(5)皇姑区庐山路3号(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86856318、81823039)

(6)铁西区云峰街七马路东20米(沈阳公信会计师事务所25862754、25871470)

(7)苏家屯区枫杨路81号(区财政局会计科89814781)

(8)东陵区万柳塘路107号(区财政局210房间24226859)

(9)于洪区黄海路37号(区 *** 南楼310房间25320310)

(三)补报现场缴费时间及地点

补报现场缴费时间为2009年12日7日—10日,地点不变。

(四)报名原则

1.持有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直接登陆沈阳市财政局网站(点击财会之窗)或辽宁会计网()进行报名,按各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2.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财政厅的省直单位考生,报名地区必须选择沈阳市,缴费到沈阳市各报名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3.持外省、外市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需在沈阳报名参加考试的,必须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手续,再按属地原则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4.持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 *** 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需在沈阳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上述网站下载),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携带电子版),于2009年10月26日—11月2日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房间)办理现场报名手续,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现场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六、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在报名时,需登录沈阳市财政局或辽宁会计网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登陆系统后,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和考试公告,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报名注册系统。

3.考生注册时,姓名和证件号码必须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一致,在确认填写正确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将通过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自动验证其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逐步操作,认真设置登录密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以备网上打印准考证之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考试教材征订单。

未按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系统将自动拒绝报名,并提示原因。

4.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2份),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到各缴费地点办理现场交费确认手续,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办理交费确认的人员,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5.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的“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彩色打印机和A4打印纸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考生持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6.考试报名中如遇问题,请咨询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沈阳市会计考办联系 *** :22873758。

[附件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