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 专项津贴人员待遇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落实生活补贴。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公务员定向考录。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事业单位专项吸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 *** 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对2020、2021年经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同时,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考核聘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单位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湖北省特级教师津贴什么时候发?
每个月的15号。根据查询湖北省教育部官方信息得知:特级教师津贴的金额是每个月300元,而且是统一发放的,发放时间为每个月的15号。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并非教师职称系列,只是一种荣誉称号。
哪些职称在国企中享有职称补助
国家人社部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的58项证书所对应的职称在国企中都享有职称补助。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凡是2018年1月1日(证书批准时间)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人社部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的58项证书),在济南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时缴纳五险),自6月3日起,均可以凭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区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或市社保中心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种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多种证书可分别申领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一个证书只能申领一个等次,证书增项不能重复申报。在外地取得的证书,只要参保职工在缴纳社保,也可申领。”
扩展资料: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有五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工(三级)、 *** (二级)、高级 *** (一级)。
2、在职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后的待遇享受,由用人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制定,国家目前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
3、关于退休人员,从2002年起,国家在出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时,对退休前按照正规程序,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参加了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取得了高级 *** 职业资格并被单位聘用后已加入高级 *** 人才库的人员有一定的政策倾斜。
参考资料:大众网-职称类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开始申领了 持“高级”职称证书
湖北省 *** 津贴评选每年可以评选么?
是湖北省职称津贴名单的
经省 *** 批准湖北省职称津贴名单,确定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周峰同志为享受2020年度省 *** 专项津贴人员。省 *** 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每年1次湖北省职称津贴名单,经单位推荐申报、人社部门考察、市 *** 常务会议审定、省人社厅专家评审等环节湖北省职称津贴名单,最终由省 *** 批准确定。
“享受湖北省 *** 专项津贴人员”湖北省职称津贴名单的奖励是湖北省 *** 给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给予的特殊鼓励和特殊津贴,其主要目的是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培养和带动身边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攀登科学技术的新高峰。湖北省每年评选享受省 *** 专项津贴人员100名,享受省 *** 专项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0元津贴,由湖北省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政策补贴中级职称的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教师资格
2.注册消防工程师
3.法律职业资格
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
5.注册会计师
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7.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注册建筑师
10.监理工程师
11.房地产估价师
12.造价工程师
13.注册城乡规划师
14.建造师
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6.注册验船师
17.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18.兽医资格,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19.拍卖师
20.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21.医生资格,医师;乡村医生;人体器官移植医师
22.护士执业资格
2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24.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25.注册设备监理师
26.注册计量师
27.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28.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29.注册安全工程师
30.执业药师
31.专利 *** 人
32.导游资格
33.注册测绘师
34.航空人员资格
3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实践中加强对所辖地区的分类指导,全力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参保职工。对尚未公布具体操作办法的,要督促研究制定,做好跟踪了解;对申领门槛高、手续复杂的,要抓紧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对与现行政策有冲突和重叠的,要尽快沟通协调,明确政策边界;对因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影响政策落实的,要合理运用省级调剂金加大投入,确保顺利实施;对因地制宜进行政策创新和拓展的,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摸清基础数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全面掌握本地区职工参保、证书发放、补贴申领等情况,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全部纳入服务范围,确保做到底数清、台账明、覆盖全。要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比对共享机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做好本地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数据上传、维护管理、信息共享等工作,确保数据安全、真实、完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筛选出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并提供主动服务;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过程中提供支持,着力做好业务系统的功能改造,并做好系统运行保障工作。各部门间要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台账定期更新,服务对象清晰明确。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讲清讲透。要进一步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通过树立一批参保职工技能成才的先进典型,持续扩大“展翅行动”社会影响力,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品牌。要提高宣传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重点围绕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利用12333等现有服务渠道,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政策推送,使其普遍知晓并积极参与;要深入工业园区、大型重点企业、工厂片区,通过集中宣讲、现场办理、设立专人专岗等形式,面对面讲政策、举例子、算细账,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解疑释惑,开辟补贴申领“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举办启动仪式、 *** 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四)优化服务流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消除“中梗阻”,切实简化补贴申领程序,提升经办服务质量。要提高办事效率,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多部门并联并审等制度,推行“一网通办”和“一次办结”,让申报更简捷、服务更贴心。要推动“网路”变“主路”,降低办事成本,逐步实现补贴申领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服务。暂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地区,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衔接。要简化申报材料,凡是能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互认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使群众不论到哪个机构都能享受同等的、高质量的经办服务。
(五)加强基金监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防控基金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基金案件的底线。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审核审批流程,持续加强事中审查和事后稽核,在身份和证书核验、信息公示、补贴直发等关键环节设置风险监测点,定期对操作记录进行查验。要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诚信档案,从严追责、从重惩处,打击和震慑各类骗取套取补贴行为。要未雨绸缪,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基金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
(六)夯实实名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名制信息采集系统”(登录地址http://jnts.mohrss),逐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查询和校验比对,为防止重复领取、骗取补贴提供技术手段,为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形势研判、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实施“展翅行动”作为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的重要抓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抓总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宣传策略、督查调度、评估奖惩、基金监管等措施。要适时通报各统筹地区技能提升补贴工作进展,将“展翅行动”实施效果作为失业保险工作重要考核指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
(二)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确立专门联络人员,于每季度季末的次月7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情况通过“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名制信息采集系统”上报,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部失业保险司报送上年度“展翅行动”实施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展翅行动”推进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政策创新等情况,各地要及时以信息简报、专题报道等形式报送部失业保险司,部里将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