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院副高退休工资

武汉市医院副高退休工资7000至8000。武汉市医院副高职就是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等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人员。副高职人员退休以后退休金能拿多少,以男性60周岁退休,工龄满40年,退休时享受的是高级工资待遇,可以领取在职时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因此副高七级40年教龄退休金在7000至8000。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湖北省2012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方案?

关于全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2-3-19 阅读次数:532 次

鄂人社发〔2012〕22号

关于全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 ***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人民 *** 批准,现就我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对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5、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9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三)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五)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 *** 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 *** 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 *** 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湖北省]湖北省养老金企业副高职称,湖北省高级职称退休待遇调整

企业退休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有什么补贴吗?

在2015年以前,相对于具备高端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工作的人员,在离休的时候会享有加急养老金的工资待遇。但凡具备副高级职称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时假如带来了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都能够依照当地要求,每月享有公开增发300元至400块的养老金待遇;于每年调节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时,具备副高级职称之上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工作的人员,还能够享受多退休金调整待遇。

例如依照江苏省2012年的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对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每人每月提升33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升230元,这一提升的幅度还是很大的,在2015年以前,江苏南京市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工作的人员,正高级每月退休金调整500元,副高级职称每月退休金调整400元。

依照重庆市2005年,2006年的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对有副高职称以及之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工、高级政工师等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再各自提升10元。在2005年和2006年养老保险金广泛偏低的背景之下,每月提升10元也是有一定含金量的。

我是高级政工师,如果按2015年以前的现行政策,我是应当加急养老金的,那时候申请高级政工师时,因为企业并没有聘用高级政工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并没有体验到在职人员后的薪资待遇,还把希望寄托在退休时能加急养老保险金,但运气差,我还在2015年办退休,全国各地有关高级职称评审加急养老金待遇的举措不会再实行,从2015年以后在调节提升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时,中级技术职称不会再做为适度倾斜标准,不会再加急养老保险金。

对在2015年以前办退休,早已满足了加急养老金的待遇的公司副高级职称之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人员,早已享有待遇不容易撤销,但将来调节养老保险金不会再加急养老保险金。在办退休时,企业当中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人不再加急养老保险金,那样在职人员时,具备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人员,在薪资待遇上还有优点吗?

因为现今国企全是推行职工薪酬操纵的形式,在国企中对有着中级技术职称得人是不是加发放工资并没统一的要求,均是由每个公司自主决定。技术型、产品研发型公司或是比较重视中级技术职称的,在各种企业当中,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得人,被公司聘用之后,每月会多提升1000块左右薪水;许多民企在 *** 员工时,都是十分重视中级技术职称的,对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也会提升薪资待遇。

总的来说,2015年以前在公司办退休的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得人,不但在退休时要加急养老保险金,在每年养老金调整之中会加急养老保险金;可是却2015年之后,企业当中具备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在办退休和每一年的养老金调整时不会再加急养老保险金,不会有养老保险金以外的一切补助。

湖北恩施社保养老金计算公式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因为回答字数限制,下面仅提供2011年、2010年、2009年、2008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数据,首先说明,不是原文件,但相关数字准确。

你说的上海亲戚养老金一直未调,我估计是不可能的,因为现在都是电脑,很少有人工失误,可以到社保部门查一下。

《2011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普调。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

三、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对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五)对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六)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对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国有农场退休农工,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9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五、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已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1931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3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六、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七、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农业“小三场”的退休农工,比照国有农场退休农工的办法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调整。

《2010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普调。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按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

三、对五类特殊群体另给予适当倾斜: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五)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企业退休 *** 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助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四、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我省符合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共有18个县市:恩施州8个、十堰市5个、宜昌市4个和神农架林区。

五、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加大倾斜力度。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六、国有农场退休农工,198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七、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参保的退休村主职干部和“农业小三场”退休农工,比照国有农场退休农工的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

《2009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养老金调整分为两部分,之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40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1.5元。

在此次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度提高调整额度。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原工商业者等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企业退休 *** 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场退休农工,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2元;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7元;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2元。

此外,对已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1929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对我省符合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共18个县市(恩施州8个、十堰市5个、宜昌市4个及神农架林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008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1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5、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6、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对同时符合本款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三)按照《湖北省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3〕125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场退休农工,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四)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1928年1月1日—1937年12月31日)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7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O08年退休调整工资湖北省

湖北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湖北省养老金企业副高职称的通知》

鄂劳社发〔2007〕102号

各市、州、县人民 ***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43号)精神湖北省养老金企业副高职称,经省人民 *** 批准湖北省养老金企业副高职称,现就我省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5元湖北省养老金企业副高职称,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1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5、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 *** )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6、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对同时符合本款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三)按照《湖北省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3〕125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场退休农工,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湖北省养老金企业副高职称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四)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1928年1月1日—1937年12月31日)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7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五)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 *** 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体现了党和 *** 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