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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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3年湖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学位
请问2013年湖北会计中级职称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谢谢
中级职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考试
13年的考试报名时间暂时还没有公布
考试时间已经确定:2013年10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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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
评定分三个等级,每一等级有不同条件。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黄冈2014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公示
黄冈市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湖北13年职称文件,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湖北13年职称文件的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称重点改革事项
(一)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幼教职称系列合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设置正高至员级五个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完善评价标准,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从今年起,按改革要求进行中小学职称评审。其中,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二)按全省试行基层卫生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正式推开基层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简称“基卫高”)评审工作。“基卫高”评审纳入湖北省(黄冈)卫生高评委会范围,年度评审中一并实施。乡镇卫生人员既可按基层卫生人员职称改革方向参加“基卫高”评审,也可参加卫生系列高级正常渠道评审。基层卫生人员中、初级职称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在划定合格线时予以倾斜。
(三)根据新一轮 *** 机构改革文件规定,省职改办撤消省计生高评委会,将计生专业纳入卫生系列继续评审。计生专业申报正高人员纳入省卫生高评委会评审范围,申报副高人员纳入设置在湖北13年职称文件我市的卫生高评委会评审范围。
(四)按省职改办统一布置,做好我市技校教师系列正高级技校教师评审试点有关工作。
二、评审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
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4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从2014年起,试行省职改办2013年出台的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等23个专业的申报条件(见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政策法规—专技职称专栏中)。各单位可根据新的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推荐标准。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一)今年全市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申报高、中级职数按黄职改办函[2014]1号通知要求执行。县市区职数分配要向乡镇基层倾斜,原则上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高级申报职数。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通知要求执行。各专业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按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函[2014]3号)文件执行。
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其中,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高校不同申报类型教师均按此执行。各高校、中专学校要据此原则制定本校高、中级具体推荐方案。
2012年及其以后取得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四、年度评审工作要求
(一)全市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具体安排及进度见附件1。各中级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材料并进行初审,市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各中评委办应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前,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职改办审定。年度评审的中级评委会评委由市职改办主持从评委库中抽选。各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按省职改办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各地、各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2014年版“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省人社厅“职称评定”专栏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申报资料录入、汇总等。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今年暂不使用“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三)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开展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3)。
(四)事业单位新安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 *** 干部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五)围绕市、县骨干企业人才评价需要,对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继续组织开展中、高级职称特殊评审。
五、申报途径和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人事关系的人员,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 *** 机构或当地工商联组织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学校等人事 *** 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 *** 机构审核。
3、中央在黄单位人员,应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市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高级职称的,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再报送评审材料;委托评审中初职称的,经市职改办批准后,参加本地职称评审。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中、初级参照执行)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依照省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报送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市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进评审材料,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高评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个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本地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一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两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中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执行。其中涉及申报中级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转评资格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一级,由各地职改办审批即可。
六、其它具体要求
(一)市职改办结合省职改办安排,已将本年度各专业高、中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评审时间予以公布(见附件1)。如所述安排有变动,以相关评委会办公室新的通知安排为准。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人事 *** 机构要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各评委会受理材料的时间。
(三)各地、各单位要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推荐程序不当、弄虚作假的,对参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情况严重的对当事人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继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审核人员要在业绩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从今年开始,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有关证书及业绩原件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县一级,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确认。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有关证书及业绩原件审核程序不变。
湖北社会工作者资格可直接对应职称
【导读】近年来湖北13年职称文件,很多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的考生都知道湖北13年职称文件,此证书和职称无缘,但是近日,湖北省发布湖北13年职称文件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这对于大家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呢,下面湖北13年职称文件我们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1、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明确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2、助理社会工作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师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社会工作师对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湖北省与职称形成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项目达到47项。据介绍,衔接制度建立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社工对应职称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壁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用人成本,推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湖北2013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2013年具体报名时间暂未公布,请以当地的会计考试机构公布为准。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10月26日举行。目前,考生可参考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预告汇总,提前知晓本考区的报名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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