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2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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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 工作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处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政务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 *** 动态,开展 *** 工作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 *** 事项;协调维稳、应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 *** 规章草案,统筹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两圈一带”等区域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和汇审工作,以及省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负责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申报和资金支付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有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国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省人民 *** 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及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省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拟订国(境)外人员在鄂就业管理政策,承办外国人来鄂就业行政许可;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承担省人民 *** 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本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省级行政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汉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

(六) *** 干部安置处(省人民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和中央在鄂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人民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 *** 干部综合服务处。

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解困维稳和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就业培训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省技校招生办公室、省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 *** 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鄂工作、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内国家级和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拟订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职称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实施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和各系列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设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承担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指导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省属事业单位人员和省直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省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组织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 *** 工作;拟订事业单位 *** 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省事业单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厅维稳、应急工作;承担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和省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十四)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标准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补贴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承担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省直统筹单位职工退休条件审批;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省直统筹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批手续。

(十六)医疗与生育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省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省直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与年审;拟订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管封闭运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组织和中直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受理全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承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土地征用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负责全省企业年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省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省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处(对外使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名称)。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中央在鄂、省属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 *** 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十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承办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争先创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调休干部管理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及调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湖北省]湖北省人事厅职称处张思海,湖北省人社厅张厅长

湖北省职改办高级工程师证件怎么查

可去工程技术干部查询。

《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干部确定或提升技术职称湖北省人事厅职称处张思海,按科学技术干部管理权限湖北省人事厅职称处张思海,经过相应的技术(或学术)组织评定。各级技术(或学术)组织的组成湖北省人事厅职称处张思海,由各级主管机关批准。

申请授予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干部,必须填写业务简历表,提出工作报告或学术报告,经过技术组织评定后,由主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记入人事和业务考绩档案。

扩展资料: 

《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二条 对取得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干部颁发证书。确定或提升工程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禁私舞弊和打击压制科学技术干部。

应当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称的,应当撤销其所骗取的技术职称,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生产、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单位和各级管理机构中的工程技术干部。对长期担任教学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干部,也以采用教学人员或研究人员的技术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

湖北省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 湖北省评定中级职称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没有有效期限

全国性的中级职称,则是终身有效的。如果是单位形式上的中级职称的话,则没有任何效律,只能在单位用使用,不能在外面使用,属于无效职称,也无年限规定要求。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二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的职称考试公安不是专业可以考吗

完全可以考

大专以上学历即可。

以下学历不行的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南部,隶属荆州市,位处长江中游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有"七省孔道"之称,与洞庭湖平原一衣带水,与荆州古城一桥相连。著名作家碧野先生曾冠以"银公安"的美名。

公安县辖16个乡镇,版土面积2258平方公里,人口107万,是全国重点粮、棉、油生产基地,闻名全国的鱼米之乡。

三 湖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何网上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cin.gov.cn)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cein.gov.cn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都可回以查询到的, *** 求职答请到监理英才网(//jljob88 )

四 湖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样查询

请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事考试院都可以的。

五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什么

同病相怜咯,,,我也想知道怎么弄,

六 中国人事考试网:2021湖北中级统计师报名入口

【导语】2021年湖北统计师报名预计在7、8月开始进行,2021湖北统计师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准备报考的考生需要提前了解清楚考试报名有关事项,报名入口、报名程序、报名条件等等,都是需要提前了解的,下面就来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2021湖北统计师报名有关事项。

1、湖北2021年中级统计师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4、在线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人工在线核验。

(4)符合高中学历报统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要上传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符合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要上传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人工在线核验。

关于2021湖北统计师报名有关事项,就给大家说明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符合统计师报名条件考生,都是可以进行考试报名的,祝大家成功!

七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是什么级别的机构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原劳动厅和人事厅合并内而成)下属的一个容副厅级机构。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也就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 *** 考试都归这个机构官

八 湖北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些什么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

质量专专业初级属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部分地区报名已开始,详情点击:2009年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九 2019年湖北省一级建造师报名是考前审核还是考后审核

2019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要记住的三个时间,想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就得知道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还没有开始,但大家已经早早的开始关心报名的相关事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可知,2019年一级建造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为:2019年9月21、22日。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预计为2019年7月中旬,更多详细的报名时间、报名网站、现场审核、报名收费标准等资讯请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

湖北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7月12日-24日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cpta.cn/)

报名公告公布网站: 湖北人事考试网

参考:湖北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2日9:00—7月24日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16日9:00—7月25日17:30(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7月12日9:00—7月26日17:30。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 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6年、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湖北省内)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 *** 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

湖北资格证查询系统

① 湖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样查询

请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事考试院都可以的。

② 货运资格证书查询系统

1、 *** 搜索“货运资格证书查询系统”

(2)湖北资格证查询系统扩展阅读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中级机械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A. 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一:社保条件

社保满足想申报地区应缴纳的条件,例如上海地区需在两年内缴满一年。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二:学历、资历条件。

工程师申报必须有理工科学历

1、研究生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本科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大专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4、中专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并获得理工类大专或以上学历满1年。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各个地区有相应的破格录取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三:论文要求

各个地区对于论文需要满足,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论文都应该实事求是,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但是各个地区论文的字字数和具体要求不同,以上海地区为例:

报送的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评委会将采用第三方软件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主送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3、公开发表的论文,确保打印件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复印件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四:继续教育条件

各个地区对于继续教育都有不同的要求,专业人才们需要按照各个省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科目的学习。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五:材料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自荐综合材料》上传在《相关表格附件》

(3)主审论文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其他论文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

(4)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册、复印件一册。

a、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或学位证明,2002年(含)后取得的除外】;

b、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014年(含)后在本市评委会评审取得的除外】;

c、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d、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e、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f、申报者身份证或居住证及本人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缴纳社保帐单;(超过有效期的须提供延续证明);续办查询结果(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g、二寸彩照(背面写好名字和单位,贴于受理凭证右上角)1张;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由于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准备上可能稍有差异,具体以申报当地政策文件要求为准。

B. 工程师职称评定考机械工程师职称有什么条件限制

1、获得助理抄级职称3年以上袭(指本科专业)

2、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后有效期内(现在规定是两年)

3、在职称评审前有至少一篇论文在国家承认的专业杂志或报刊上发表。当然,如果你的学历比较老,大概2001年之前的会要求提交一个认 证的 报 告,这个你可以先在启征 网上申请做好, 毕竟还是要点时间的。

4、还有,如果是研究生只要工作满两年就可以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英语(好像过了四、六级就不用考了)、CAD、计算机),考试通过,就能评定职称了。不需要发表论文。评高工的时候才需要发表论文。

C. 想问一下,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需要什么条件

1、助理工程师来、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源):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D. 机械工程师的职称怎么评定

分两种,之一种是行业内的职称评定,第二种由当地人事局评定。如专果你是第二种,需要从属助理工程师开始评定,本科工作满一年后可直接转助理工程师,然后再工作四年后准备职称英语B级、发表两篇之一作者的论文、计算机考核、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机械工程师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要再工作5年,发表3篇之一作者论文、论文答辩、获得职称英语A级后方可进行评定。

E. 评审中级机械工程师需要多少钱哪个部门评审含金量高拿到证书后以后有什么好处

以工程类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为主,主要专业有:建材、采矿、测绘、建筑安装、通信工程、市政道路、建筑装饰、机械设备、建筑工程管理、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钢构工程、室内设计、电力工程、建筑设计、装饰装潢、工程测量、工程概预算、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采矿工程、地质工程、道路与桥梁、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船舶机械、路桥机电工程、暖通工程、电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通信、水电安装、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环境与艺术、医药工程、纺织工程、食品工程、城市规划、冶金工程、公路交通、船舶工程、热能动力、电气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环保工程、环境艺术、化工工艺、园林工程等。申报城市圈职称为主,网上公示,有批文、证书、档案齐全,可 *** 查询。一寸彩照八张,身份证毕业证、初级职称复印件各两份。填写申报表,提交专业工作简历。

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同时具备):1.本科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大专以上学历,7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中专学历8年以上工作经验;或高中学历10年以上工作经验。2.取得助理职称4年以上。证书由湖北省人事厅颁发,地级市人事机构评审并盖印,证书全国通用。

申报如不通过全额退费。签订合同,保证拿证!

F. 机械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需要哪些资料

1.助理工程师证

2.市级以上刊物的论文两篇(都是买的,找个人合买更合适)

3.毕业证 学位证 以及网上查到的学历证明

4.计算机认证(去考一个就可以),去年开始我们这边就不要了。不知道你们那

5.主答论文,可以是你发表的论文。

G. 上海机械工程师职称怎么评

原来的助理工程师有用,可以在上海直接申请中级职称,与户口没有关系。别人说了都不算,只能咨询当地人社局,他们的回答权威。

H. 评中级机械工程师职称申报有什么要求

你好·

首先,是学历要求,必须是 本科毕业七年,大专毕业九年。

其次,需要你有初级助理工程师满三年。

特评中级机械工程师的话 也还需要有相关的论文,所做项目的工作经验。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I. 关于机械工程师职称评定问题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J. 机械类工程师职称怎么考

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

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个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为2个半天,每个半天均为3个小时。

基础考试的申请要求: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专业考试的申请要求: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机械工作满4年;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10)中级机械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是谁,领导分工怎么安排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职责分工如下:

邵汉生:厅长、党组副书记,负责厅行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厅会计核算中心、就业工作;

翟天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负责厅党组工作,分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温兴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省公务员局、省军队转业干部住房统建办公室,协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张建平: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省职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省实验技工学校筹建办公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武汉铁路司机学校、省轻工技校、省纺织技校、省纺织科研所,协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董王山:巡视员,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局、总队)、省人事考试院;

姓 名:胡新时

职 务: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范围:分管养老保险处、医疗与生育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养老保险局、省医疗保险管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协管规划财务处、厅会计核算中心;

姓 名:易望汉

职 务: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分管范围: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行政审批办(筹);

姓 名:蔡 伟

职 务: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分管范围:分管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协管政策法规处;

姓 名:董长麒

职 务: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范围:分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省职业介绍中心)、省人才中心;

姓 名:万甫跃

职 务:省人民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分管范围:分管 *** 干部安置处、 *** 干部综合服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姓 名:马武云

职 务:副巡视员

分管范围:配合分管厅长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 名:潘祥自

职 务:副巡视员

分管范围:配合分管厅长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 名:王先锋

职 务:副巡视员

分管范围: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

姓 名:张怀英

职 务:副巡视员

分管范围:分管省公务员局综合处、职位职责管理处;

可以查看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