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级职称申报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1)武汉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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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工科专业满5年,有5年社保,没有断,最后2年需要是在武汉缴纳。

专科工科专业满7年,有7年社保,没有断,最后2年需要是在武汉缴纳。

能提供所在工程类公司公章

年龄90年之前出生

(2)武汉中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2.综合考评一览表(A3)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6.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3份

8.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

9.业绩证明1份

10.主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的复印件1份

11.论文2篇

12.两寸彩照2张

13.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范围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经济生活的各行各业,例如工程、医学、会计、教育、科研等。

评审对象包括在事业单位,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设计、驾驶操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

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一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他们有明确的职责、资格和任期,不同于一次性获得的学位、学衔等学术技术职称。例如,医院职位分为13个级别

初级医师: 13级;初级医师: 12级,11级主治医师: 8级、9级、10级;高级副主任医师: 7级6级5级;高级主任医师: 一、二、三。

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湖北职称综合考评一览表;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湖北职称综合考评一览表:一级(部级正职);二级(部级副职);三级(厅级正职);四级(厅级副职、局级正职);五级(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六级(处级副职);七级(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职);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2.专业技术岗位湖北职称综合考评一览表:正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员级(十三级)。3.技术工:一级高级 *** ;二级 *** ;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普通工。

2017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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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说明

(武汉市职改办,2017年7月发布)

为做好武汉市2017年度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方便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及时准确申报与推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公开发布本指南。

一、评审对象及范围

评审范围和对象与往年基本一致。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各公有制经济组织,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且符合相应评审申报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本单位岗位要求内申报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通过本单位人事部门逐级申报参加评审。

(二)人事档案关系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通过人事档案在管的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参加评审。

(三)人事档案关系非我市管辖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须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由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向市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参加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等4所自主评审的高校,“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评审由学校自主安排。其中,人事档案关系在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的申报人员,经所在高校院(系)推荐、相应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后,由所在高校组织评审。

(五)符合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按考核认定方式申报。办法另行发布。

(六)公务员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申报评审级别和专业设置

(一)我市各专业评委会评审专业与资格的设置见《武汉市2017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附件1)。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按照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申报。

(二)下列专业(系列)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需经我市审核报省相应专业评委会评审:

1、文博、播音、审计、统计、律师、公证、党校教师、建筑装饰材料、水利水电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系列)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各专业(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外)。

(三)各专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安排。

三、申报时间

(一)今年我市社会化评审周期的总体安排是,8月1日~31日市职改办安排集中受理评审材料,9月底前组织完成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10~12月份评审,明年1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果公示和下文发证工作。申报人员、各单位的申报时间按此评审周期自行提前合理安排。

(二)我市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若持有往年全国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于8月份申报;参加2017考试的,待合格成绩发放后再申报,届时请关注“武 *** 事考试网”()的“通知公告”栏目。

(三)需报送省评的部分专业(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请按照《湖北省2017年度各高评办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表》统一进行申报。详细安排请查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网址:)的“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职称政策”栏目中《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

四、申报条件

(一)各专业(系列)评审申报条件,总体上按照湖北省2013年以来修订印发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自行查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栏目。文学创作、工艺美术等2个专业沿用2000年湖北省印发的申报评审条件。职称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和继续教育证书不再作为我市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二)一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参加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全日制博士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满三年、尚未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中、初级实行全国统考的系列(专业)外,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从机关调入或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 *** 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3年内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基础职称的限制,比照同资历人员,按破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凡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符合“鄂人社发〔2017〕21号”文件条件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参加我市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其他人员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仍按“鄂职改办〔2015〕98号”文件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参评的有关表格,提交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并签署《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单位审核、择优推荐。用人单位在审查本单位申报人员职业道德的基础上,对照原件审核申报人员填报的有关表格和相应证明材料,结合申报人员任期考核和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情况择优推荐,按规定公示并出具《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附件3)。

(三)逐级推荐上报。用人单位应按单位行政隶属关系或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渠道,向相应部门推荐。

1、我市公有制经济组织,向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推荐本单位的申报人员,由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录入数据再上报。

2、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按照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渠道逐级推荐。人事档案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用人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推荐,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录入数据再上报;人事档案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的,用人单位向区人才服务中心推荐,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报所在区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录入数据再上报。

六、申报材料

除教育、卫生专业(系列)以外,申报各专业(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并整理为3个部分,装入《评审资料袋》。(未装袋原件另附,按权限审核后现场退还。)

(一)不装订部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须采用统一印制表格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完整,不得复印)

2、《综合考评一览表》(评审类提供,A3幅面打印)一式20份;《测试考核表》(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类提供,A4幅面打印)一式3份。

(注:“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类”含以下专业的中级、助理级:农业技术、交通工程、图书资料、档案、律师、公证、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建筑材料等9个专业类,以及城市建设专业类中的建筑装饰设计子专业;其余均为“评审类”。参见附件1)

(二)“资格类”装订部分(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打印目录)

1、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幅面,下同。需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原件1份;(可在公示后补粘)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文聘书(聘用合同)复印件,会计、律师专业人员还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申报高级职务需提供近5个年度的考核登记表,申报中级职务需提供近3个年度的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下可选择性提供)

7、《破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仅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

8、“水平测试合格通知单”原件;(已取得2015、2016年合格成绩的申报人员提供,无合格成绩者在申报结束后统一安排测试。)

9、《非本系列(专业)职务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原件;(仅改报专业平级转评人员需提供)

10、《职称外语水平(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可自愿提交,需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机关分流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从党政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需提供,且须提前填写此表,提交相关资料,经逐级审核,市职改办审查同意签章后再申报。)

以上需填报表格,统一使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印制发放或设定制式的表格,自制表格一律无效。

(三)“业绩类”装订部分(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打印目录)

1、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约3000字,本人签名)

2、任现职以来所完成的主要工程设计、工艺、施工、管理项目;科研课题;标准编写等竣工、验收或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需显示申报人员的项目角色、完成量、完成效果或行业地位,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任现职以来主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资料的复印件;(需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或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论文期刊需复印封面、目录、版记和本人论文页,需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目录由市教育局另行发布;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目录由市卫计委另行发布。

七、申报推荐工作要求与责任担当

(一)申报人员需认真填报,诚信承诺,对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首要责任。

(二)用人单位作为职业道德考核的之一责任人,应依据行业规范,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职业道德和个人诚信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此基础上,逐一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与申报人员业绩相关的原始凭证资料或配套相关说明。将申报人员《综合考评一览表》以及主要业绩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至少含5个工作日),并出具《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整体真实性负之一审核责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论文、业绩材料、获奖证明等材料,应采用“档案对比”、“网上认证”等多种手段进行核实确认:学历证书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网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进行认证;学术论文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进行核实。

(三)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负有指导、监督责任,对申报材料的整体真实性负第二审核责任,对职称证书的真实性负之一审核责任。对重大责任、技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在限期内不予向上推荐。对各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推荐。

(四)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向市推荐。对向市推荐的申报材料完整性、报送数据准确性和辖内申报推荐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对申报材料的整体真实性负相应审核责任。

(五)市集中审核受理部门及人员,应认真审核把关,对受理的材料质量负直接责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事职改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同意以及未按破格专审权限审核(盖章)同意的申报材料,一律退还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方可受理。

(六)市职改办负责制定全市职称工作政策,对全市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工作整体安排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失信失职的申报人员、单位部门、评委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放宽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从2017年5月1日起,职称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和继续教育证书不再作为我市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需要评价外语或计算机水平的系列(专业),由评委会将其纳入评价指标。对在农林水一线和新城区非 *** 所在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二)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要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年度推荐数由各区职改办、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

(三)严格执行城市医院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

(四)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控制数待省统一下达后再分配,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控制数量按2015年方案执行。

(五)继续实行破格申报专审制度。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严掌握破格申报与推荐。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破格申报者,须经破格专审程序后受理。事业单位人员“单破”需报市职改办专审(“双破”申报不予受理);企业人员“单破”需经主管部门出具专审意见,“双破”需报市职改办专审。

(六)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单位的高级工、 *** 和高级 *** 等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因工作需要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可对应参加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者,可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内申报相应级别评审。

(七)评审费按省物价局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

附件: 1、 《武汉市2017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3、 《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4、 相关表格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高级会计师栏目我推荐 :

[湖北省]湖北职称综合考评一览表,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个人的基本材料:例如身份证照片丶学历证书照片丶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以及两寸的电子登记照若干张。

2、学术论文:很多人都问我需不需要论文,在这里我告诉你,不光是需要,而且必须是满足市厅级期刊发表半年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才算作有效材料。

3、个人获奖证明:优秀经理人或者是优秀项目负责人丶以及优秀员工等这些奖状都可以作为个人的有效的获奖证明,越多越好,都属于加分项。

4、社保流水:关于社保流水这项材料,每个地区的职称评审政策不同,有的需要五年,有的需要近一年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准备。

5、档案证明:就是个人的档案证明,可以去户籍地或者辖区派出所开个人档案证明即可。

6、业绩材料:这项属于是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材料,例如个人的招标合同证书,竣工证明,或者是个人取得的科技成果...这些都是需要提供纸质版的原件或者是复印件,而且必须要加盖公司公章,不然不能算作有效材料。

7、个人的创新和专利:专业领域内的发明型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都可以当作中级职称评审加分条件。

参考资料:评中级工程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15广德县中小学什么时候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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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职改办〔201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相关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在岗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中小学和教育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关于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职改办〔201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相关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在岗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中小学和教育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201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按照鄂职改办〔2013〕1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1.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资历.学历和资历必须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要求,且职后学历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一致或者相近(见附件1).

3.水平能力测试.城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2013年及以后发证有效(以发证日期为准).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及实际岗位不一致的,不受理评审材料.在乡镇的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只需在申报时提交一篇专业文章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答卷由评委会评分.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的,需提供派出县市组织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由市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审批.

4.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的相应学段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公修科目的合格成绩.

6.计算机水平.或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或2004年4月16日以后取得的湖北省中级等级证书(2013年以前市人事考试院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可以申报中级职称,2013年以后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只能申报相应职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是人社部颁发的模块证,申报中级职称的是市人社局颁发的模块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要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计算机等级考试免试审批表》,报县职改部门审批.

7.师德表现,思想品德必须良好.思想品德表现不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

(1)凡三年内因犯错误受到党内或行政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并经查实的;

(3)申报前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的;

(4)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8.农村工作经历.义务教育学校、斗湖堤城区(含斗湖堤镇)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不含斗湖堤镇)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乡镇直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直以下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仅限于高级职称,且只对学历一项进行破格.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经市职改办预审后报省职改办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要填破格申报表.

高级破格须工作业绩突出,年度和聘期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上两个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担任少先队辅导员的,组织学生参加省少工委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

(三)转评申报条件

为适应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占岗位职数.转评除按正常晋升的要求办理材料外,还须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一份.

三、申报程序及公示要求

1.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学习动员,个人申报.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

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申报.

3.单位等额推荐.各单位要对具备晋升高级、中级条件人员的业绩、成果、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结果、计算机、普通话、教师继续教育、水平能力测试等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根据评分细则,实行量化打分排序(见附件2),并在校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为《综合考评一览表》所列项目,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式样见附件3),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等额推荐上报(所有申报对象排序表一并上交,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由单位出示集体公示情况证明;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由单位出示个人公示情况证明(见附件4).申报人员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四、报送材料要求

2015年荆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按照荆州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5〕10号)要求报送.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个人及有关各级推荐、审核单位都须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行注册,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其它职务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材料按荆职改办〔2015〕10号要求报送.

(一)不装订的材料

1.申报人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方网站(),进入右侧“职称评定”专栏的“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认真阅读职称申报操作说明(个人申报),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并推送至推荐单位(须认真核对基层推荐单位,切勿越级推送).填报完毕后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3份).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具体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2.推荐单位同样进入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仔细阅读单位送审说明,然后进入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后,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推荐单位盖章,见附件6),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电子数据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手工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由县职改办审核盖章.

(二)材料的内容及份数

1.省、市职改办下发的高级“评审单”,即《职务评审职数控制单》

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高、中级各二份(见附件5).

3.《公示情况证明》原件高、中级各二份(见附件4).

4.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高、中级不同年度(2012年、2013年)各一份(共二份).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5.相关证件原件1份及用a4纸张的复印件2份: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包括之一、第二、第三学历)复印件,以职后非全日制学历作为申报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④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

⑥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计算机合格证书、或2015年审批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审查合格页复印件各一份.教育专业继续教育要达到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已组织的公修科目合格学分.

6.2015年审批“破格”、“转评”人员审批表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

8.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检索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论文复印件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

10.提交2014下半年或2015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个学期(2013年秋-2015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1.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业务工作小结(高、中级人员不得少于2000字).

13.确认起点职务的,须填写《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起点职务审批表》,撰写业务工作小结、一篇专业文章,提交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要分原件内芯与复印件按顺序各装订成一册.第5项材料复印件另再装订一册.材料装订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5〕10号)文件要求的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7)进行装订.

各单位应将申报人员花名册分学段(中学、小学、幼儿园)、

分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等)、分级别(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用统一规定的电子文本形式录入信息并打印好,与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填报材料要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否则视为无效

表格.

2.表格和材料要用钢笔(蓝、黑墨水)填写,各类表格要逐项如实填写不留空格.需要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

3.对评审材料要进行整理、装订,要达到档案化、规范化,力求美观、实用.对上报评审材料零乱无序的,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中的各种证书、证件、论文及其它业绩、水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所有业绩材料须用人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毕业证丢失,则需要附能反映本人学历情况的远期档案复印件(如毕业生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其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及经办人盖章并由县人社局分管职称的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县职改办印章方有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坐阵具体抓,推荐评审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增强推荐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要追究呈报单位及个人责任,取消其评审资格;要重点考察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把握好师德、教学、科研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注意数量方面的要求,更要考虑质量和实际水平;要继续实行淘汰制度,执行通过率制度,在确定淘汰对象时将业绩好差情况作为淘汰的主要依据,确保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职改办〔201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相关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在岗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中小学和教育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201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按照鄂职改办〔2013〕1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1.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资历.学历和资历必须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要求,且职后学历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一致或者相近(见附件1). 3.水平能力测试.城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2013年及以后发证有效(以发证日期为准).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及实际岗位不一致的,不受理评审材料.在乡镇的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只需在申报时提交一篇专业文章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答卷由评委会评分.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的,需提供派出县市组织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由市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审批. 4.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的相应学段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公修科目的合格成绩. 6.计算机水平.或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或2004年4月16日以后取得的湖北省中级等级证书(2013年以前市人事考试院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可以申报中级职称,2013年以后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只能申报相应职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是人社部颁发的模块证,申报中级职称的是市人社局颁发的模块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要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计算机等级考试免试审批表》,报县职改部门审批. 7.师德表现,思想品德必须良好.思想品德表现不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 (1)凡三年内因犯错误受到党内或行政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并经查实的; (3)申报前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的; (4)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8.农村工作经历.义务教育学校、斗湖堤城区(含斗湖堤镇)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不含斗湖堤镇)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乡镇直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直以下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仅限于高级职称,且只对学历一项进行破格.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经市职改办预审后报省职改办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要填破格申报表. 高级破格须工作业绩突出,年度和聘期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上两个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担任少先队辅导员的,组织学生参加省少工委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