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林业工程师的条件有那些,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职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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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运用先进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复杂、疑难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本专业的各级技术标准,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定4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四)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规划、林业专业调查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开发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业技术服务、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林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推广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15%以上或推广经济林面积3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营林工程10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林木蓄积年增长率10%以上。
(七)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培育林木良种合格苗10万株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八)在森林保护责任区内连续5年或累计8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或在预防和扑灭森林灾害中应用新技术作出重要贡献。
(九)主持职责范围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工作,辖区内森林受害率明显下降,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不断提高,达部省级标准。
(十)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县以上森林调查或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经省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十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建设技术工作或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十二)在勘测设计、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等项目中,作为主要参加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20%以上的2项(或30%以上的1项),或所主持开发的新产品被评为国优、省优、部优或绿色食品。
(十三)在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林业综合服务工作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办好科技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档案、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之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地市级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经同级以上人民 *** 批准实施并已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考试内容
A、B、C三个等级的考试各由6个部分组成,每个级别的考试题型一样、题量相同,但不同级别考试总的阅读量及难易程度不同。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
第1部分:词汇选项(第1-15题,每题1分,共15分)
考查应试者理解在一定语境中单词或短语意义的能力。本部分为15个句子,每个句子中均有1个词或短语划有底横线,要求应试者从每个句子后面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与划线部分意义最相近的词或短语。
第2部分:阅读判断(第16-22题,每题1分,共7分)
考查应试者识别和判断文章所提供的信息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短文后列出7个句子,有的句子提供的是正确信息,有的句子提供的是错误信息,有的句子的信息在短文中并未直接或间接提及。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对每个句子做出正确的判断。
第3部分: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第23-30题,每题1分,共8分)
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段落大意及细节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有2项测试任务:
1.短文后有6个段落小标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为其中指定的4个段落各选择一个正确的小标题;
2.短文后有4个不完整的句子,要求应试者在所提供的6个选项中选择4个正确选项分别完成每个句子。
第4部分:阅读理解(第31-45题,每题3分,共45分)
考查应试者对文章主旨和细节信息的理解能力。本部分为3篇文章,每篇300-450词,每篇文章后有5道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从每题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更佳答案。
第5部分:补全短文(第46-50题,每题2分,共10分)
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结构、掌握作者思路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文中有5处空白,文章后面有6组文字,其中5组取自文章本身。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选择5组文字,将其放回相应位置,以恢复文章原貌。
第6部分:完形填空(第51-65题,每题1分,共15分)
考查应试者正确把握文章内容,以及在一定语境中准确使用词语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文中有15处空白,每处空白给出4个选项,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从4个选项中选择1个更佳答案。 考试命题的广度和难度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对应试者能力的要求而确定。命题原则如下:
(一)合理安排测试项目的层次结构。本考试的重点是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试卷的结构应充分考虑阅读理解能力的不同层次,测试不同层次能力的项目所占比重亦不相同。
(二)合理确定考试内容与《职称英语》的关系。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的题型设置和考查内容均有自身的特点。职称英语考试用书题材广泛,包括:报刊文章、科普材料、故事、报告、广告、技术说明、手册等,体裁包括说明文、记叙文、议论文等。部分命题素材将取自《职称英语》(指定用书)、《考试大纲》。
(三)合理安排测试项目的难度结构。本考试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试卷中各种难易程度题目各占一定比例。试题的难易程度和能力层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每个能力层次的项目中,都包含难易程度不同的题目。 以下是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级别划分及适用范围,请大家根据自己的职称英语要求选择报考。
A级适用范围: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B级适用范围: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C级适用范围: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具体的适用范围,按各省份而定
如福建省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A级考试;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须参加职称外语B 级考试;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
(中央直属在闽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再如湖北省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全国规定: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 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等五类考 生可免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国家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 平要求。凡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及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艺术、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其合格 成绩或当年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素之一。
2015年11月25日,人社部发〔2015〕94号文件针对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免考政策 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已于2013年11月正式开始,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正陆续公布当地报名时间。在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工作开始前夕,来告诉大家关于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的注意事项,使大家可以顺利地完成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
关于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有三点最需要广大考生注意:
之一,关注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发布的职称外语报名政策信息,并按规定 *** 报名或现场报名
提醒准备报考2014年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一定要密切关注自己工作地点所在省市人事厅(局)考试中心发布的有关2014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信息,如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时间安排等相关政策文件。在职称外语报名时间内,请大家根据各省市人事厅(局)考试中心发布的职称外语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 *** 报名、交费,或到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
如果是规定实行光电阅读器,即计算机自动采集职称外语报名信息的地区,还要到当地有关部门领取职称外语报名信息卡和《报考手册》。
由单位集体组织职称外语报名的,应按本人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程序报考职称外语考试。
由于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由当地省、市人事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地报名时间会有差异,所以未接到2013年职称外语报名通知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或者咨询当地的人事主管部门。
第二、职称外语报考类别、级别的区分
在整个职称外语报名流程中,最重要的部分除了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事项就是分清职称外语报考类别与级别,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报考何种类别、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在这个问题上许多考生存在疑问,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省、市人事主管部门。
其实综合类,理工类,卫生类考试在原则上并没有严格的界限。综合类文章可以考到理工类去,理工类可以考到卫生类和综合类。三类考试之间没有严格界限区分。国家在每位考生评定职称的时候,到底要求是理工类成绩,卫生类成绩,基本上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
到底决定报综合类,理工类,还是卫生类,考生可以根据两点依据进行选择:
首先,咨询一下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要评定职称需报考何种类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其次,如果单位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可以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选择。如果工作中接触的都是理工类的文章,那就报理工类;如果接触的文章是社会类文章,那就报综合类。
此外,在报考级别上也提醒考生注意:一般来说A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可申报高级职称,B级、C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可申报中级职称。而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成绩单)的使用规则各地有所不同。
第三、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前需了解各类职称英语考试的内容、范围及难易程度
1、职称外语考试内容:职称外语理工、卫生类考试所涉及的内容大多是在各自专业知识领域之内,但专业程度不深,主要是一些与本专业有关的科普性文章,及一定数量的普通英语文章;综合类则涉及面比较广,在试题取材上,一般多取材有趣且与人们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文章;
2、职称外语考试难易程度:职称外语A级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水平,职称外语B级相当于公共英语三级偏上水平,职称外语C级相当于公共英语二级偏上水平;
3、职称外语考试侧重点:主要考查考生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要求考生能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知识(词汇、语法)和阅读技能来理解本专业或一般的英语书面材料”。
第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全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考生应考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各级考试部门要向考生公告上述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考生应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为保证试卷安全,防止试卷破损或非法拆封,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接收和清点试卷袋时应认真检查塑封是否完好;要严格遵守试卷启封和试卷分发的时间规定,监考人员启封试卷时,须请2名应试人员协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在试卷袋指定位置签名确认,如遇塑封或试卷袋破损等异常情形,要立即上报,并将异常情形简要记录在试卷袋相应栏目中。
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继续实施“变换卷”,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应当在考前以张贴考场警示语的方式对应试人员进行告知。同时,要求监考人员在开考前提示应试人员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对应试人员试卷代码的填涂进行检查。 职称英语考试满分100分,通过线包括国家和地方两种,国家线保持60分通过线,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以等于或低于60分为原则,有的低至25分。
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成绩长期有效。
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各省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成绩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2015年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正在陆续公布。
2014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全国:60分
四川:52分
江苏:60分
天津:通用合格标准60分;市合格标准40分,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均为40分
黑龙江:40分
山西:60分
吉林:50分;年满45周岁报考A级、40周岁报考B级、35周岁报考C级的,合格标准为40分。
北京:60分
湖北:50分
内蒙古:50分
浙江:50分
广东:60分
上海:60分
湖南:50分
辽宁:60分
广西:60分
海南:50分
山东:60分
安徽:60分
河北:国家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当年有效合格标准为40分
……
2011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山东:60分
重庆:60分
吉林: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年满45岁报A级、40周岁报B级、35岁报C级为40分
天津:地区标准为45分;1971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四川:60分
河北:60分
山西:60分
云南:60分
北京:60分
海南:60分
广西:60分
安徽:60分
福建:60分
内蒙古:55分
江苏:60分
辽宁:60分
江西:A级:55分;B级:56分;C级:55分
湖南:50分
湖北:60分
上海:60分
浙江:60分
新疆:60分
贵州:60分
河南:60分
广东:60分
陕西:60分
甘肃:60分
青海:60分
宁夏:60分
黑龙江:25分
*** :60分 通过国家分数线的长期有效,通过地方分数线未过国家线的根据当地不同规定会有所区别,整体趋于长期有效。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各专业、级别合格标准和成绩有效期。
关于职称英语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各地自行规定都不相同。通常对于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即长期有效。而对于地区标准的成绩,一般会有一定的附加说明和限制。
各省成绩证书的有效期,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之一类是成绩长期有效的,包括北京,重庆,内蒙,安徽,辽宁(以国家线为准),湖南,广东(以国家线为准),四川,云南。
第二类是通过国家线的,成绩长期有效;只过省线的按本省规定。包括天津、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贵州(以上各省都是过省线者成绩当年有效),河北(过省线成绩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失效,黑龙江(过省线成绩两年有效),山西(对参加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职称英语考试。
第三类是成绩有效期比较特殊的。
上海(合格线以国家线为准。过线者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3年);
陕西(过国家线的,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三年。过省线者成绩有效期一年);
新疆(过国家线的,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达到自治区职称外( 汉 )语考试合格标准者,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甘肃(考试成绩(包括国家合格成绩、省内合格成绩及不合格成绩)有效期自考试当年起计算到第5年年底)。
北京
成绩有效期:2年有效
分数线:本市自 2005 年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将另行通知。(京人发[2005]47号)
天津
成绩有效期:
(一)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止。
(二)我市根据当年本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由单位人事部门决定。
上海
成绩有效期:
A级成绩有效期为4年,B、C级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均从考试之日起计算。(出自2009年职称英语报名通知)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咨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后结果)
重庆
分数线:以国家线为准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可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
河北
成绩有效期:
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书(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除外);
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合格分数线:45分
山西
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不受原规定有效期的限制,可凭合格的《成绩通知单》晋升上一级或上两级(符合本通知二(一)、4条件的)职称。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能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
内蒙古
成绩有效期:
从2004年起,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晋升级别、转系列需达到新晋级别、系列的要求。
合格分数线:每年重新划定。
黑龙江
成绩有效期:
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安徽
成绩有效期:
按照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和我省确定的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级别合格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级别、类别考试,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止。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符合上述规定的考试级别和类别,且考试合格,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江西
成绩有效期:
1、2004年及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任现职期间一直有效;国家合格标准下达后,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试合格证当年使用有效。
2、需要委托国家有关系列或专业评审的,按照国家评审机构对职称外语有关要求掌握。
山东
成绩有效期:
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根据人事部规定,我省确定当年有效的使用标准。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当年可在低于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河南
成绩有效期:
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选自三门峡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合格证书长期有效,但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可免试外语。取得省线合格证书的人员,合格证书只限当年评审时有效。(选自许昌市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湖北
成绩有效期: 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 开展量化评审系列(专业)涉及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量化评审总分,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只在当年申报评审职称时有效。 注: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要求,报考外语考试均不得越级报考。(出自2009年荆州市报名通知)
湖南
成绩有效期:
从2005起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含全国通用标准、我省划定的合格标准),在评审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2005年以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仍按原来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
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贵州
成绩有效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2009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凡达到国家对各语种、级别、类别所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免试人员范围相应条件的,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测试合格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由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年有效。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按2012年职称评审规定职称英语的成绩是允许重复使用的,但不排除以后职称评审条件调整后会的可能。
吉林
1.凡取得国家级A级证书的,无论何时取得,是否使用过,一律长期有效;
2.其他级别的证书,持证人在未达到证书可参评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不受颁发证书时证书有限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3.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提供外语证书。
具体问题请与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咨询。
海南凡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有效期限制。我省将根据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本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确定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为六年。
我是会计专业的,但在林业部门上班,应该怎样取得林业职称?要考试吗,要写论文吗,想知道具体流程?
林业局工作,不需要什么资格证书,如果你是林业方面毕业的大学生,那么你就完全有资格考取林业局的公务员。
如果你是林业局在编工作人员,你也不需要考取什么证书,但是为了晋升嘛,所以还是可以考取一些类似专业的资格证书,这要根据你的岗位来确定。
从事财务工作,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证,后续可以继续努力考取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CPA)之类的;
从事农林这一块的,可以考取园艺方面的资格证书,你关注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一般都有各种资格或者职称考试通知、告示等。也可以查询 *** 进行咨询啊。
初级林业工程师证考试好过么
不好。
因为没有初级林业工程师这个职称。林业职称分为:林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林业工程师、林业高级工程师、林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林业是指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申报林业工程师的条件有那些,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职称吗
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你好·
首先、林业工程师属于特评中级职称的专业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不能作为考的中级职称来定义。那么特评中级职称的条件是:大学本科毕业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从事本行业工作七年以上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2、大学专业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九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3、35岁以上含35岁,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本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四年以上。
其次、对于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你想报考土建中级职称考试,那么就需要看你文凭的专业是否符合相关报考专业,譬如你的专业是园林相关的,那么就可以报考(风景园林)的中级职称。
这里要强调一点,纯考的中级职称不能作为特评的,相反特评的也不能作为纯考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称怎么考,考什么
职称不用考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需要评定。
一、申报初级职称审定应具备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员”级 并担任本专业职务职称四年以上.
2、中专毕业并担任本专业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并担任本专业职务四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
4、获得博士学位当年认定中级。
三、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湖北省林业专业职称考试的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二年以上。
2、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四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五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二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职称的种类
根据现行的制度,职称按不同的系列去划分种类,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等。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
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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