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职称评定条件?

Ⅰ 2015年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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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期刊要求都不会变的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我们单位都十几年了,期刊发表要求一致没有变化,所以你更好提前准备发表,发表期刊周期也比较长

Ⅱ 2014年湖北省中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有哪些,求大神解答

湖北那边的职称申报还是挺简单的,我们公司很多同事都申报了的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专

中级职称的条件要属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工作年限在5年及5年以上就可以了

流程就是自己先像公司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公司审查后申报至人事局,人事局在审查,没有问题按流走,然后公示,发证,任何一步有问题就会评审不成功!

我们公司是找机构申报的,只需要提交资料即可,其他的都由机构操作的,简单快捷!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问题就追问我,满意还请采纳

Ⅲ 2015湖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

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回答。

Ⅳ 关于2015年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职称考试的通知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版告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权-17日

缴费确认:4月22日-26日下午

打印准考证:2015年5月4日-5月10日

笔试时间:5月10日笔试

笔试科目及形式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和《基本素质测试A》(部分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可免考《基本素质测试A》,详见《2015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考试科目”一栏的具体要求);报考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和《基本素质测试B》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Ⅳ 湖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回四年以上。答

+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

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

以上。+

工程师

(1) 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 工作分别满12年、8年,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 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2周年以上;非本专业 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分别满4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5年、4年、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 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 会识图、会预算、会设计;

(4) 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比较突出;

(5) 专业理论知识全面,能撰写出质量较高的专业论文 。

Ⅵ 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学历满3年以上);

(2)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3)获得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

(4)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45周岁以下);

(5)取得继续再教育合格证书。

Ⅶ 2015宜昌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一般应在档案所在地申报。湖北省今年规定,“凡在我省工作一年以上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也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Ⅷ 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如何评定

湖北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1、本科工科毕业5年,有助工人社局4年。

2、专科工科毕业7年,有助工人社局4年。

首先要看自己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职称可评可考,两种方式国家均认可,一般都是通过评审,可以自己找人社局或者找正规机构帮忙协助申报职称都是可以,后者更省时省心一些,难度低点,还有不懂可问。

[湖北省]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湖北职称办

湖北企业退休人员能否参加职称评定

可以的。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时间

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见附件1)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时间原则上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自主评审单位除外)。具体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各高评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为准。

三、申报渠道和方式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 *** )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 *** 人员。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可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被派驻我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

(三)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 *** 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报送至用人单位。其中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选择使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2022年湖北中级会计职称放发电子证书!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切实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质效。

入口在哪儿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

实施范围

从2021年度开始,全省范围内经各有关单位批准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

实行职称电子证书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发放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原纸质证书因遗失、损坏、证书信息有误等情形需申请补发的,按程序审核、录入相关职称信息数据后制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使用效力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可作为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

更多关于注册中级会计师相关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

2020年湖北黄石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湖北省会计考办《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黄石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到报名点属地领取证书。

二、考生在公布领证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本人申请代领的,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三、考生从2020年2月1日起领取证书,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黄石城区:黄石市会计学会,地址:黄石港区湖滨大道亚光新村21栋。联系人:王学东。联系 *** :0714-6208486,0714-6226682。

大冶市:大冶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地址:大冶市滨湖路15号。联系人:刘芳。联系 *** :0714-8712786。

阳新县:阳新县财政局会计科409室。联系人:朱文娟。联系 *** :0714-7322629。

五、2019年及之前的证书仍到人社部门领取。

黄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湖北黄石初会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具体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同时祝愿各位考生都能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

湖北社会工作者资格可直接对应职称

【导读】近年来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很多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的考生都知道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此证书和职称无缘,但是近日,湖北省发布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这对于大家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呢,下面湖北省技术职称通知我们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1、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明确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2、助理社会工作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师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社会工作师对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湖北省与职称形成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项目达到47项。据介绍,衔接制度建立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社工对应职称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壁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用人成本,推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2021年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证书何时下发

2021湖北高会领取时间3月10日起,

湖北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及正高级资格证书领证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正高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3月10日起工作时段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联系 *** :027-87313587。

三、领取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领证前请拨打联系 *** 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省会计考办领取证书、评审表和个人申报材料。

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证,复印件留存备查。单位集体领取高级资格证书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相关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5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回收销毁;评审申报材料(包括未通过人员)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销毁。

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武汉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