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在湖北上班,取得湖北地区中级职称,现在在上海上班,能参加居住证积分吗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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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昌办居住证要什么东西?
宜昌办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 :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房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申办流程:
1、登记信息。流动人口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进行居住登记,填写《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社区民警录入警综平台。
2、受理审核。流动人口在警综平台登记信息满六个月后,可携带身份证明、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申办居住证,窗口民警审核申领人员信息、材料,并存档备查。
3、上传制证。派出所受理群众办证申请后,在湖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办证信息,打印《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交申请人。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 发放居住证。
使用IC卡式居住证,更方便来宜就业、居住、就读,可以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参考资料:宜昌市人民 *** -IC卡居住证方便携带实惠多
参考资料:宜昌市人民 *** -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职称考试报名需要居住证吗
一般是身份证就可以湖北职称居住证了湖北职称居住证,不需要居住证。
中级职称如何办理工作居住证
办理工作居住证需满足以下条件湖北职称居住证: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湖北职称居住证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湖北职称居住证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湖北职称居住证,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湖北职称居住证,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由此可见,需要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学位的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和企业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中级职称是指所从事工作取得专业技术考核达到中级水平。一般(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具体情况建议了解所从事行业职称考核标准。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武汉居住证怎样办理?
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武汉居住湖北职称居住证的情况下一般要求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办理要求公民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带上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的相关派出所或者授权的社区机构进行办理湖北职称居住证:
1,居民身份证
2,相片以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4,当地其他需要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022年襄阳市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领证
大概5月份左右就可以领证湖北职称居住证了。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职称居住证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北职称居住证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在襄阳市的公民及驻襄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襄阳市教育局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三、学历标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还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湖北职称居住证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网报时间
1、春季:5月5日至5月18日 9:00—17:00。
2、秋季:9月19日至9月30日9:00—17:00。
六、网报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湖北职称居住证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七、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春季:5月23日至5月27日
(2)秋季:10月10日至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写明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见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各地发布的公告办理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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