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黄冈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湖北黄冈市2020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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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现将黄冈市2020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9月21日-10月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10月1日-10月8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黄冈市的中国公民或就读黄冈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黄冈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 *** 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市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9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
五、确认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照片。提交网上申报时上传的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提交时相片背面要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时的编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①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②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应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6.《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5日。体检前在“黄冈市教育局”()官网下载《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在指定的医院(附件3)进行体检。体检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照片粘贴处应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体检表中每一项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检查结论和医师签名。体检表最后面的“体检结论处”须有负责医师签名,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等结论,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7.《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承诺书,导致的后续问题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8. 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学籍档案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9.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六、结果公示
黄冈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和“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七、证书发放
申请人通过认定后,可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的还需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领取时间我局将“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和“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八、特别注意
1.申请人须按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防控管理要求。申请人因以下情况造成认定不能完成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网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的,不予受理;未按网报要求填写信息或网报信息填写不全的,不予受理;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后续流程无法顺利进行的,认定不通过;现场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认定不通过。
2.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黄冈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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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高级职称评审2022结果公布时间
广水高级职称评审2022结果公布时间是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湖北2022年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广水市,湖北省辖县级市,由随州市代管,原湖北省应山县,湖北省北部偏东城市。
2022武汉新洲区教师职称评比时间
十月底、十一月份开始评聘。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2020年湖北省职称公示,应该是2023年元月公布,湖北省教师职称评定,往年都是每年2020年湖北省职称公示的十月底、十一月份开始评聘,十二月份公示聘评资格,第二年2020年湖北省职称公示的元月公布聘评结果。
济南遴选面试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全市工程技术、档案、农业技术、新闻、文化艺术、党校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应专业、级别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只限于市直单位(含高新区、临空区、双峰山)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除外);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等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可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已按《关于开展2022年度孝感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孝市职改办文〔2022〕7号)申报专项评审的人员不得申报此次评审。
技能人才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 号)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
各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均按省职改办公布的最新修订试行条件执行。各系列、专业的具体申报条件可查阅省人社厅官网/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我市未单独设立中级起点职务考核认定委员会,符合中级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其中,申报评审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按照“考评结合”形式进行考核评定。
三、相关政策要求
(一)申报职数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总体要求,今年我市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严格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和单位评审推荐函(附件2)。
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中未纳入岗位管理的聘用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同时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 *** 人员。
(二)水平能力测试
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符合《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直接认定条件的和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除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通过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在有效期内的水平能力测试。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申报2022年度职称评审有效。
(三)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四)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按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执行,并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 *** 机构审核后,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查。原则上不允许资历破格。
(五)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5年的考核结果必须有一次为优秀等次(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准)。未实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考核情况证明。
(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
根据文件要求,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继续教育学分不作为我市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但作为职称评审的评价要素。
(七)申报材料截止和任职年限计算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和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同时报送纸质资料至用人单位。
2.单位公示推荐。将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在单位公开,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附件3)。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审核纸质资料,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3.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县(市、区)职改办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同步复核纸质资料。
4.市职改办复审。各推荐单位(部门)提供申报人员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岗位核定表》,报送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市职改办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中级
今年中级职称采取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网上申报地址:个人申报职称通过浏览器访问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浏览器访问进行审核。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
个人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先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相关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数据录入必须保证与评审表、花名册的一致性、准确性,数据录入错误将影响职称评审结果及职称资格证书办理,请务必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申报初级
初级职称仍按以往形式只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应同时上报经单位核实的《2022年度孝感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花名册》(可在“孝感职称” *** 群230158689里下载)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六、报送纸质材料内容和要求
申报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之一部分3至8项原件、第二部分原件装入小原件袋。之一部分第1、2、10、11、12项原件装入评审档案袋。余下部分原件和复印件编写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之一部分: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2022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推荐函》。
2.《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3.《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6.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2019、2020、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考核情况证明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其中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还须有审批部门盖章。
9.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10.经单位核实盖章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
11.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第二部分: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人员提交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 *** 机构在其申报档案袋醒目位置加盖公章。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
明人签字。
七、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5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8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八、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联系 *** :712.2702808、2702809
孝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湖北孝感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证书领取地点及时间
考生2020年报名考试时所选定的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为证书领取地点。
市直发证的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起的工作时间段内。各县(市、区)成绩合格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通知为准。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的联系 *** 、地址详见附件。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报名点的查询 ***
对无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网址:),查看“会计服务”栏目,查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的查询 *** 》,确认证书领取地点。
五、其它事项
1.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2.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3.证书发放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各位考生延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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