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贯通何_执行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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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贯通发展是一个人才评价问题,就是评价人才,在评价中实现贯通,在职业发展上构建更畅通的渠道,这项改革始于2018年。

到2019年有13个省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了相应职称。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已经实现贯通,2020年有更多的省在实施。

还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选树贯通工作中的好典型、先进典型,进行进一步宣传推广。希望能借助咱们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关注这个问题,进一步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二是指导各地做实做好贯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专业的对应参考关系,要把这个对应参考目录建立起来,重点解决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实际工作表现与职称评定之间的对接问题。

三是扩展延伸贯通的领域。目前,我们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近期要下发,预计12月会出台。我们准备把贯通领域延伸到技术技能融合发展的多个职称序列中。

大家知道这次全国技能大赛中,其实很多项目在技术技能上都是融合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还会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发展。

证书可以直接对应职称?职称与职业技能可以“互评”?

2019年2月1日湖北职称和职业技能互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北职称和职业技能互通,意见提出:

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按照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原则,搭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注重技能水平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坚持科学评价。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多出原创性高水平成果。

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1、职称等级:

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职称--技术员

助理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工程师

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2、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改进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

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确保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

研究生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4、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5、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查询验证。

6、在条件成熟的工程技术领域,探索开展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

7、国家增设正高级工程师之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要按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

湖北各县市区教师职称互通吗

湖北各县市区教师职称互通。

如果你是在职教师,参加了国家 *** 师编制考试,那么你的教师职称,全国范围内都有效的。

1、编制可以互通。中小学教师使用的都是教育专项编制,所以编制没有中学或者小学之分,这个不存在问题。

2、岗位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调整。中学教师的岗位,和小学教师的岗位有区别。但招考的时候,考的是中学教师,如果考入当地参加工作,如果因教师岗位需要调整,在单位和个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改变工作岗位,在小学任教,这个没有什么冲突。如果考的是小学教师,因为该课目教师短缺,如果经考核能力允许,也可以调整到中学任教。

哪些省份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可以一证两用?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2022年湖北省中级职称是不是全国通用呢?王老师

2022年湖北省中级职称是不是全国通用呢?王老师

湖北省中级职称每年评的最多的就是建筑行业的中级职称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建筑行业的资质新办、升级或者是年检这些等等都需要有中级职称的,还有招投标这些都是需要的。

湖北建筑类的中级职称专业有很多的,一些常见的专业董老师这里告诉大家:建筑、水利水电、道路与桥梁、园林、结构、机电、暖通、给排水、岩土、电气、机械、市政、环境工程、工程测量等等。

工程类的中级工程师:一般都是人社局评审,是水平能力测试还是进行一个评审答辩,面审。其实每个地方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按道理来说只要是人社局下发的都是全国通用的。因为工程是一个流动性,你不可能说是今天在这办一个职称,明天去别的地方搞工程了,还得去别的地方办一个。那全国你要办多少个职称?所以其实是不现实的。湖北省的职称在外省是被认可的。

湖北社会工作者资格可直接对应职称

【导读】近年来湖北职称和职业技能互通,很多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湖北职称和职业技能互通的考生都知道湖北职称和职业技能互通,此证书和职称无缘,但是近日,湖北省发布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这对于大家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呢,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1、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明确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2、助理社会工作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师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社会工作师对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湖北省与职称形成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项目达到47项。据介绍,衔接制度建立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社工对应职称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壁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用人成本,推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湖北省]湖北职称和职业技能互通,湖北职称全省通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