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副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一、学历与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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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工作年限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里的基本资格,只有满足了申报资格,我们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准备。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具备本科学历+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申报人员如能满足其中一种情况,那么在基本申报资格这关上就算是跨过去了。

二、业绩和论文

业绩和论文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的重点条件,这两项缺了哪一项都无法正常申报高级职称,所以在准备上是不能出现差池的。

首先是业绩方面,工作业绩其实就是工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

通过工作业绩可以让评委老师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你以往的工作情况,一份优质的业绩可以为你的职称评审加分不少。

而工作业绩提交主要讲究两方面,一是数量,二是质量。在数量上不要求多,准备三到五份自己独立承担或主持的项目业绩即可。

重点是在质量上!业绩的含金量越高对于评审越有帮助,所以尽量提交合同金额高、回报大或者有获过奖的项目材料。

其次就是工程师论文,申报人需要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具体数量以当地文件为准),还要一篇专业技术报告。

三、社保和继续教育学时

在广东省内评工程师职称,需要在当地缴纳单位社保,这也是参评的一项基础要求,通常是要求申报人缴纳满半年以上的社保,并且申报期间更好也别中断。

继续教育学时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之一,要求完成的学时一共是90个,这90个学时分成了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每个科目所要完成的数量也有所不同。

另外提醒一下,高级职称评审不同于中级,申报高工还需要参与职称答辩,答辩的内容主要也是围绕你的材料去展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也要多加准备。

[湖北省]湖北高级职称评审2021,湖北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2021年湖北省乡教高职称评审在乡村任教多少年

在副高级教师满五年,在农村任教满三十年。

教师职称晋升是关乎到教师切身利益的事情,只要晋升职称就可以获得更好的工资待遇,但是不是所有教师都是可以职称晋升的,需要一定的条件:任现职以来的年限要达标、要有县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县市级及以上的表彰类证书、要有县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等资料。

2021年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证书何时下发

2021湖北高会领取时间3月10日起,

湖北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及正高级资格证书领证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正高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3月10日起工作时段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联系 *** :027-87313587。

三、领取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领证前请拨打联系 *** 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省会计考办领取证书、评审表和个人申报材料。

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证,复印件留存备查。单位集体领取高级资格证书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相关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5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回收销毁;评审申报材料(包括未通过人员)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销毁。

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武汉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夷陵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查询时间

2022年3月12日。根据查询夷陵区教师相关自来哦得知,夷陵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3月12日。同时2022年宜昌副高教师的的测试时间为2021年8月7日,成绩查询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同时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等。

武汉教师职称选什么学科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符合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时还应提供审批手续。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公立学校

1.在编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逐级报上级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2.非在编教师。在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所在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各区受理点见附件1)审核,经区职改部门同意后申报。

(二)非公立学校

在我市非公立学校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学校所在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审核,经区职改部门同意后申报。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组建部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鄂职改字〔2021〕1号)要求,原在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省直)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学校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所在区审核同意后逐级申报。其中,中央在汉单位(含部属高校附属学校)必须到省职改办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后,方可在我市参加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教师评审(非乡村教师定向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5号)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乡村教师定向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执行。乡村教师通过定向评审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须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5年。具体评审条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按照鄂人社职管〔2020〕5号、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相关规定,聘任一级教师职务在编教师,尚未聘任专技八级岗位,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且聘任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的,在符合规定破格和越级聘任条件且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由2名以上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推荐(申报乡村教师定向评审,由2名以上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职改办审核并报市职改办审核,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四、申报数量控制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经主管单位和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职改办备案后方可推荐申报。各区可结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际,在全区中小学校范围内统筹推荐申报高级教师评审。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 *** 、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申报乡村教师定向评审时,不受申报控制数限制。

五、专业申报目录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申报人员按照《武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专业进行申报。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从专业目录中选择申报学科,按规定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市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二)单位审核推荐。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身份、岗位、工作经历、教学课时量、业绩材料等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申报人原件核查申报材料,确认申报对象符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且无禁止性申报评审职称的情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高级(正高级)教师代表、相关业务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议组,制定不低于或高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将推荐结果和推荐对象的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4)、近5年课表、聘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5)、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6)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评审表上“单位意见”栏目,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出具《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凡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未按程序公示推荐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逐级审核。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对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市集中审核受理点审核。

(四)破格专审。严格破格申报逐级送审核查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者应填报《破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8,A4纸张正反打印),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属在编教师的最后还应报送至市职改办批准。

(五)转评审查。因工作需要,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达到高级教师申报条件后,可申报转评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应填写《非本系列职务平级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附件9),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最后报送至市职改办批准。

(六)乡村教师定向评审。各区教育、职改部门严格界定范围,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完成乡村中小学校清单目录动态管理,防止乡村教师定向评审范围扩大化,并事先报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市职改办备案。申报时应填报《武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乡村教师定向评审)》、《乡村教师定向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材料一览表》、《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推荐表》(附件10),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

七、申报方式、内容与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

(1)申报人于2022年11月14日~11月21日登陆网址,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准确上传附件,推送至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于2022年11月23日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网址,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3)各级主管部门于2022年11月29日前完成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人信息经职改部门推送到高评办。

2.有关要求

(1)网报时“从事工作岗位专业”栏选项,乡村教师定向申报高级职称的,选“乡教高”,其湖北高级职称评审2021他教师选“通用”(即正常评审)。基本信息页面中,现工作岗位在编人员填写专技几级岗位,双肩挑人员填写管理几级兼专技几级岗位,非编人员按职称填写(一般填写一级教师),行政职务栏必填(如无党政职务填“无”,不得为空)。教育经历、工作业绩、业绩成果页面填报完成后,附件上传页面应上传盖章扫描的教师近5年课表、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4)、聘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5)、在编在岗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审核公示报告(附件7)、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推荐表(附件10,仅限乡教高人员)、免水平能力测试推荐表(附件11,仅限正常评审中的申请免水测人员)。

(2)网上申报录入信息及上传附件必须准确真实,并与提交的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及其它纸质评审材料一致。

(3)申报人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审核,逾期将无法操作。

(4)网上申报平台关闭后,评审材料均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开通申报渠道,也不再受理补交材料,未录入系统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纸质材料申报

凡经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同意受理材料的各主管部门、区人社(职改)部门对报送的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集中统一报至市高评办评审材料受理点,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报送地址湖北高级职称评审2021: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武汉市常青之一中学综合楼4楼。

纸质申报材料及要求,具体见附件12。

八、评审结果查询

评审结果通过武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查询。

九、评审缴费

申报人员先须正确填写电子版《武汉市人事考试院2022年职称评审缴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4),认真核对填写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避免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缴费及接收票据,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交主管部门汇总。主管部门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将汇总缴费信息统计表提交高评办。申报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核验通过后,申报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APP直接完成评审缴费(操作见附件15,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供申报人下载打印。按有关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