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技术员证怎么考
林业技术员证需向县级以上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中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准予报考。考试通过即可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资格证书。林业技术员则是一个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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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员是在主管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技术工作。
2、配合主管工程师编写每月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月报表,向主管工程师审报所管领域的资金预算和具体支付,参与开工前的有关工程与 *** 部门、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联系、协调。
3、负责初审施工单位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配合监理全面负责有关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直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掌握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负责工程进度,安全消防等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
5、负责现场协调,设计、土建、安装在进度与质量关系上的矛盾。
技工证
技工证是一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由国家劳动部门组织考试和颁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 *** 、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出国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也是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必备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技工证
湖南怎样考取林业工程师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本专业的各级技术标准,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定4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四)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规划、林业专业调查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开发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业技术服务、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林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推广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15%以上或推广经济林面积3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营林工程10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林木蓄积年增长率10%以上。 (七)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培育林木良种合格苗10万株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八)在森林保护责任区内连续5年或累计8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或在预防和扑灭森林灾害中应用新技术作出重要贡献。 (九)主持职责范围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工作,辖区内森林受害率明显下降,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不断提高,达部省级标准。 (十)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县以上森林调查或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经省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十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建设技术工作或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十二)在勘测设计、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等项目中,作为主要参加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20%以上的2项(或30%以上的1项),或所主持开发的新产品被评为国优、省优、部优或绿色食品。 (十三)在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林业综合服务工作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办好科技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档案、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之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地市级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经同级以上人民 *** 批准实施并已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考试时间
1、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考试1年1次湖北省职称林业考试,3月份开始报名,估计6月份开始考试。
2、建议先到当地人事部门先湖北省职称林业考试了解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每个地方可能安排会有所不同。
林业局考试
是一个局来的。根据中国的法律,工作年龄是从18-60(学生 *** 除外)。作为林业工作要求是有特殊要求的,年龄段要求在25-50岁间,而且身体要经过检验的,又要相关知识;只有过了年龄、身体、知识三关后才会让人接受相关训练的。又怎么可能一去就让人过关,交钱受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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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期间,林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普通高、中等林业院校为林业建设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林业专门人才,并取得了一批重大林业科研成果;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林业成人教育得到迅速发展。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对提高林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林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建设高度重视,林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我国教育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林业院校的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职能,紧密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全面开创林业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为适应教育改革和新世纪林业建设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观念、加强领导
(一)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林业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职能,促进两个重点转移:即从部门办学重点转向对林科教育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从学历教育重点转向林业全行业培训,全面提高林业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新时期的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要继续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面强化行业培训。要坚持林业生产、科技推广和教育培训三结合,紧紧围绕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建立科教培训体系,开展整体配套培训,为确保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三)普通高、中等林业院校是林业教育和林业建设的宝贵资源和阵地。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国家林业局将重点加强对林科教育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林业院校在林业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优势,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和林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林”战略。要把林业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投入到位,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基地落实,全面开创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培训,加强林科人才培养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要紧密围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抓好以下3方面的整体配套培训。
一是各级林业领导干部、公务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重点工程区域各级地方 *** 领导干部的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技培训。特别是要重点培训一批重点工程的监理人员,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
二是林业关键岗位培训。要继续以林业关键岗位培训为重点,把林业关键岗位培训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对已经确定的33个关键岗位特别是国营林场和集体林场场长等林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实施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和执法守法意识的教育培训,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要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列相关的林业关键岗位,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强化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林农实用技术培训。要重点抓好乡村林场场长、技术员和乡村护林员、林木种苗专业户的技术资格培训。特别是在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建设区域,要把林农培训与林农的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使林农成为一支建设和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繁荣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
(二)指导林科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加强林科人才培养。国家林业局通过与有关部、省共建林业高等院校的形式,继续在林科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教材、人才培养规格、数量和质量、毕业生输送等方面保持对林业院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并在林科学科、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基地建设,以及科研项目申报评审、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沟通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根据学校所承担的行业性任务给予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
三、加强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行分工负责、分级培训
(一)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要实施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各级各类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要统一规划。开展各类培训,必须纳入同级林业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举办岗位或资格性认定培训班,必须经同级林业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要严格各类培训证书的管理,规范培训行为,保证培训质量。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和低水平重复培训。
(二)对林业公务员、林业经营管理者、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林业工人和林农的培训,要根据相应的岗位规范实行分类指导。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的原则,增强林业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从每项工程建设的规划开始,就研究制定相应的人员培训方案,纳入同级林业人事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工程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验收。
(四)国家林业局负责林业全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组织行业专门人才现状调查与需求预测,制定林业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以及岗位培训规范和制度,制定行业教育培训的指导性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负责行业培训证书管理。组织重点关键岗位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和教材建设。组织县处级以上林业领导干部、部分关键岗位的培训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地方县级领导干部的专题调训。同时,负责组织林科重点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和主干课程及其教材的开发。
国家林业局同时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培训规划,制定培训实施办法,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宏观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培训工作。
(五)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本辖区的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本辖区林业行业专门人才现状调查与需求预测,制定本辖区林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本辖区县处级及以下各类林业领导干部、科技人员、林业工人以及林农的培训。并协助国家林业局安排落实林业或地方干部的调训工作。
四、继续推进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一)继续完善林业行业干部岗位规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林业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林农技术资格岗位规范。同时要建立健全林业重点工作建设的专题培训制度。各级林业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依据上述各类规范以及相关制度,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教育培训。
(二)加强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培训教材建设要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选编结合、以选为主的原则,突出特色,注重实用。要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创新培训手段,积极应用多媒体、 *** 等现代技术,促进培训教材的现代化建设。国家林业局将继续组织林业教育培训优秀教材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并组织编写行业特点突出、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重点培训教材,其他教材由各地方林业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组织编选。
(三)加大林业行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林业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林农技术资格证书制度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力度。同时,要逐步建立教育培训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培训经历与考核、使用、晋级和准入等结合起来,逐步使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并重,作为人员录用、使用的必备条件。各级林业人事教育培训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本系统、本地区的组织和人事部门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结合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并逐步完善培训与考核、使用、奖励、职称评定等相结合的配套政策,建立培训与使用一体化的培训制度和运行机制。
五、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一)要充分发挥现有培训基地的作用,重点加强现有培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能力,防止盲目扩大摊子,搞重复建设。国家林业局将以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为基础,建设国家级行业培训基地,承担行业的重点培训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要以原林业部公布的林业关键岗位培训基地为基础,至少重点建设一个省级示范性培训基地。要逐步建立对各级教育培训基地的资格审查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基地的条件和质量评估。逐步形成部(局)、省(区、市)、地县(林业大中型企业)三级林业培训 *** 和县、乡、村三级林农培训网。
(二)加强林业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教育培训的师资库,加强动态管理,优化师资配置。形成一支以兼为主、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要重视各级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的自身建设,改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有计划地对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要充分发挥普通高中等林业院校、科研院所、林业教育学会等在开展林业教育培训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高等林业自学考试,函授、夜大学教育以及农业(林业)广播电视教育等形式,运用信息技术和 *** 技术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培训,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努力构建林业从业人员终身教育体系。
六、切实加大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
(一)“十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将加大林业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的公务员培训、六大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的县级林业领导干部、科技骨干培训和地方县级领导干部的专题调训;还将集中一定的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改善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办学条件,建设一流水平的国家级林业行业培训基地。同时争取国家对地方林业教育的继续支持,重点实施“西部地区林业培训 *** 建设工程”,侧重扶持西部12省等重点省级林业培训基地购置教学设备,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能力。有关省区要按1:1配套比例投入,建设省级林业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二)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教育培训的投入,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经费预算,并多渠道筹集资金,千方百计增加对教育培训的投入,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工资总额1.5%的比例安排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林业部门,要根据工程人员培训方案,从财政主渠道落实专项培训经费,并切实用于工程培训。各省林业部门安排工程人员培训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要作为工程项目审查和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扩大对外合作培训与交流
(一)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和实践探索,推进教育培训工作从传统培训转向现代培训;充分发挥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先导性作用,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林业局将围绕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的整体配套培训、林科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林业人力资源的整体开发等专题,制定研究课题指南,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二)继续实施现有的各项国际合作培训项目,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开展林业教育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机制,指导和推动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初级林业工程师证考试好过么
不好。
因为没有初级林业工程师这个职称。林业职称分为:林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林业工程师、林业高级工程师、林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林业是指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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