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申报医学类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四类,一类是参评对象个人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二类是单位审核后统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三类是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后由市、州卫生计生委上传的扫描件材料;四类是报送“省卫生高评办”的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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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对象个人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中,如有姓名等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一致的,请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与该扫描件合成一张图片后再行上传。所有扫描件须为清晰彩色原件扫描,未按要求上传的则视为无效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 个人签字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
2. 毕业证、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职称须提供医师资格证,申报护理类职称须提供护士执业证)等证书。申报全科医学专业职称的必须是经过规范化培训及转岗培训,已注册为全科医学的执业医师方可申报,须提供执业医师证。
3.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见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
4. 任职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
5. 2013-201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材料。
6. 任职期内基层服务经历证明材料医学全在线网站,《湖北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湖北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表样见附件3、4)。
7. 任职期内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过的人员可上传《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结业鉴定书》。
8. 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材料。
发表论文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封底,非中文期刊须提供湖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会议论文要求上传会议交流汇编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著作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1—3页)。所有论文要求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9. 任现职以来本人参与科研项目、专利材料。
获奖科研成果要求上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登记成果及专利要求上传《重大科技成果证书》或《专利证书》;
鉴定成果要求上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意见)、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科研项目内容简介;
在研项目要求上传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立项文件,仅限国家级及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单位审核后统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0. 《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或《委托评审函》或本人近一年连续在我省缴纳社保的证明、民营医疗机构、企业单位性质相关证明。
11. 单位公示证明(样式见附件5)。
(三)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后由市、州卫生计生委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2. 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免试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6)。
13.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7)。破格顺进申报主任护师的应按破格条件办理破格手续。
14. 改报转评专业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评晋升)审核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8)。
(四)报送“省卫生高评办”的纸质材料:
1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1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9)一份。
1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10)一份。
其中15、16项材料由个人申报后从系统中自动打印生成,单位审核后盖章,并按规定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17项由各市、州人社职改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部属医疗单位汇总导出、盖章后报送至省卫生高评办备案。
黄冈2014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公示
黄冈市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称重点改革事项
(一)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幼教职称系列合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设置正高至员级五个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完善评价标准,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从今年起,按改革要求进行中小学职称评审。其中,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二)按全省试行基层卫生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正式推开基层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简称“基卫高”)评审工作。“基卫高”评审纳入湖北省(黄冈)卫生高评委会范围,年度评审中一并实施。乡镇卫生人员既可按基层卫生人员职称改革方向参加“基卫高”评审,也可参加卫生系列高级正常渠道评审。基层卫生人员中、初级职称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在划定合格线时予以倾斜。
(三)根据新一轮 *** 机构改革文件规定,省职改办撤消省计生高评委会,将计生专业纳入卫生系列继续评审。计生专业申报正高人员纳入省卫生高评委会评审范围,申报副高人员纳入设置在我市的卫生高评委会评审范围。
(四)按省职改办统一布置,做好我市技校教师系列正高级技校教师评审试点有关工作。
二、评审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
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4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从2014年起,试行省职改办2013年出台的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等23个专业的申报条件(见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政策法规—专技职称专栏中)。各单位可根据新的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推荐标准。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一)今年全市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申报高、中级职数按黄职改办函[2014]1号通知要求执行。县市区职数分配要向乡镇基层倾斜,原则上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高级申报职数。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通知要求执行。各专业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按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函[2014]3号)文件执行。
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其中,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高校不同申报类型教师均按此执行。各高校、中专学校要据此原则制定本校高、中级具体推荐方案。
2012年及其以后取得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四、年度评审工作要求
(一)全市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具体安排及进度见附件1。各中级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材料并进行初审,市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各中评委办应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前,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职改办审定。年度评审的中级评委会评委由市职改办主持从评委库中抽选。各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按省职改办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各地、各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2014年版“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省人社厅“职称评定”专栏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申报资料录入、汇总等。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今年暂不使用“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三)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开展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3)。
(四)事业单位新安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 *** 干部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五)围绕市、县骨干企业人才评价需要,对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继续组织开展中、高级职称特殊评审。
五、申报途径和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人事关系的人员,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 *** 机构或当地工商联组织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学校等人事 *** 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 *** 机构审核。
3、中央在黄单位人员,应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市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高级职称的,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再报送评审材料;委托评审中初职称的,经市职改办批准后,参加本地职称评审。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中、初级参照执行)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依照省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报送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市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进评审材料,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高评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个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本地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一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两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中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执行。其中涉及申报中级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转评资格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一级,由各地职改办审批即可。
六、其它具体要求
(一)市职改办结合省职改办安排,已将本年度各专业高、中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评审时间予以公布(见附件1)。如所述安排有变动,以相关评委会办公室新的通知安排为准。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人事 *** 机构要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各评委会受理材料的时间。
(三)各地、各单位要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推荐程序不当、弄虚作假的,对参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情况严重的对当事人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继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审核人员要在业绩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从今年开始,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有关证书及业绩原件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县一级,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确认。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有关证书及业绩原件审核程序不变。
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6、一寸免冠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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